【香港商報网訊】前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馮永業涉貪瀆職案,馮永業接受陳婉玉的資深大狀余承章盤問時,承認他邂逅陳婉玉時、陳正經歷婚變,好似整個世界「塌下來咁」,他成為陳在情緒及感情上的依靠,更「漸漸成為她生命中的男人」。馮永業同意大狀所說,陳很緊張他的喜好,所以會跟他一起去「睇樓當拍拖」。睇樓期間,會有人稱呼陳為「馮太」,陳聽後會「好開心」。余大狀並將兩人首次去澳門晚飯,慶祝聖誕節及陳陪馮到華盛頓公幹觀光的6張合照呈堂,展示兩人的關係。
馮認放工後盡可能抽空見陳
代表陳婉玉的資深大律師余承章昨盤問時指出,馮最初認識陳時,陳為人羞澀內斂,不會主動提及家庭及工作,「佢有好多?都唔會主動告訴我」,陳對他倆人「這段情」沒有安全感,因陳自知年紀比他大,所以陳只會等他聯絡,等他相約見面。馮同意此說,所以他下班後,在他能力範圍都會去見一見陳。
馮又同意余大狀指,當他提議「要買邊層樓,陳就買、賣邊層樓、陳就賣」,甚至一切物業裝修及設計都由他負責、租金定額大部分都由他決定。
安排陳住在附近方便見面
馮坦言,2004及2005年間,他為陳搵樓都會選擇他自己寓所附近,例如「你住羅便臣道時,你又為她找羅便臣道1號,以便她遷入,其實大家在同一條街,方便你下班時去見陳」。後來你搬往跑馬地,陳又搬近他。馮稱,「我一放工,在我能力範圍內,我都會去見佢」,此做法已有10多年,但每次見面時間不會長。
另外,馮永業在控方資深大狀黃佩琪盤問下透露,他認識陳婉玉時、不知道陳是賭王三姨太的胞妹,他在好後期才知。
馮強調,他和陳交往中、亦沒有披露政府的機密資料、此外,他不認同在職務上的判斷,會因和陳的交往而造成影響。
但馮承認:「我當時覺得和陳小姐的私交,我認為和公務上沒有任何利益衝突。」但從今天而言,他重新翻看之前的交往,的確有潛在的利益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