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网訊】前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馮永業涉嫌收受「賭王」姨仔陳婉玉51萬元案,昨日在區域法院續審。陳婉玉繼續自辯,透露與馮永業13年關係是靠「感情」維繫,2人真心相愛、又同意2人多年的投資是由自己出錢、馮永業出力。陳婉玉接受馮永業一方大狀盤問時,堅稱與馮永業13年關係中,雙方是真心相愛,關係靠「感情」維繫,絕無其他理由,她絕對沒有用金錢「哄」馮永業留在身邊,談話間亦無談論公事,更不感覺馮永業是希望從關係中獲得利益。
坦言公司「馮出力 陳出錢」
陳堅稱,從來沒有向馮永業談及自己是港聯董事及股東,馮永業亦沒有主動問及。陳承認開始投資後,很需要及感激馮永業協助,她知道馮永業買樓偏好舊樓,當年雍景臺是新樓,所以不符合馮永業一向買樓的偏好。
陳婉玉又承認,當年設立「志俊有限公司」,原意打算邀馮永業「一齊開間公司投資」,藉此「多?時間見面」,惟馮永業拒絕,但仍表示會幫助陳婉玉投資。辯方問陳婉玉,是否「佢(馮永業)出力、你出錢」,陳婉玉答「可以咁講」。
認賣物業所得與馮平分
辯方又問,陳婉玉投資的翡翠園單位所賺的錢,是否用作「獎勵」馮永業。
陳婉玉回應指「有講過話利潤係大家分?,但唔記得幾時講」,又稱她不理會物業賺蝕,亦「唔需要?錢」。
另外,在下午自辯時,陳對廉署在她寓所內檢獲的記事簿,內裏寫下「行bribe」,「航權」,「洗去證據」,「limited time」(有限時間),以及「guilt feeling」(內疚感)等字眼逐一解構;指是因自2016年傳媒「踢爆」她及馮關係後,女兒「嬲?我」;部分字眼是與女兒對話的紀錄,以便她致電向輔道員報告,作為向對方索取意見之用。
逐一解讀記事冊內容
廉署於2016年在陳婉玉辦公室內搜出一本記事冊,記錄了陳的公務,內容顯示陳與賭王外甥謝天賜之間的角力,陳在解讀記事冊的紀錄時,聲稱內容全記下老細(何鴻燊博士)和她的電話和見面時的對話內容。當中提及謝天賜想將她踢走。陳在日記中曾提及在擴建直升機場的投標上「現已(羅)致一位過去在政府經濟局及民航局做到好高級的人幫手」,令賭王對投標極具信心。記事冊內提及「最重要是他的心不在公司」,陳表示,這句是老細向她說,而「他」是指謝天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