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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派盲反修例太無理

2019-06-06
来源:香港商报
  反對派煽動市民遊行反對修例。資料圖片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繼續就修訂《逃犯條例》召開特別會議,反對派議員一再追問,各項額外人權保障為什麼只在「移交協定」上以附加條文形式出現,而不是寫進法例之內?這是揣着明白裝糊塗。
 
  法律條文從來都不可能包羅萬有,把一切可能性和考慮因素都涵蓋在內,特區政府以附加條文形式加入了各種額外人權保障,法院法官日後審理移交申請時不可能置諸不理,更何況被申請移交者還可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權利不可能被剝奪。可以說,現時的《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已經是最具人權保障和符合港人利益的,反對派盲反無理。
 
  新修訂增加保障
 
  特區政府日前宣布就《逃犯條例》修訂作出三個方面共六項額外措施,新提出的修訂不但符合填補移交漏洞,伸張公義、彰顯法治的原則,而且從善如流回應社會各界對於修訂的關注和憂慮,明確修訂只針對嚴重罪行,移交的程序和把關上亦有較高要求,符合國際通行做法,對人權作出了更大保障。特區政府更明確提到,在移交協定中加入這些條文,目的是「限制移交」而不是「方便移交」或「擴大移交」,對市民的保障只會加強不會削弱。
 
  事實上,市民對於《逃犯條例》的一個主要關注點,是擔心誤墮法網,尤其是兩地的司法制度存在較大差異。對此,特區政府早前已經將46項移交罪行中,較大爭議的9項罪行剔除。這次再將移交門檻提高至刑期7年或以上的罪行,意味着再有3個類別、最高刑期為5年的罪行將不能移交,包括刑事恐嚇、將非法槍支交予無牌人士等,一方面進一步收窄了移交範圍,另一方面令可移交的罪行局限於嚴重罪行,對於一般市民的保障更大。
 
  此外,修訂在啟動移交安排時加入更多限制,以及加強保障疑犯利益,並由特區政府行政機關及法院「雙重把關」,確保只有干犯最嚴重罪行的逃犯方會被移交,充分平衡了市民的憂慮以及移交罪犯的需要,積極回應了各界的意見和訴求,值得各界支持。反對派對於條文置之不理,一味為反而反,根本不是理性討論的態度。
 
  目前,由於香港尚未與內地及台灣等地達成移交逃犯協議,令香港在移交逃犯安排上存在法律漏洞,以致涉嫌殺人的疑犯都無法得到應有的法律審判。保安局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堵塞移交逃犯的法律漏洞,加強打擊罪案,令公義和法治得以伸張,這個原則和方向香港主流民意都認同。市民最關注的主要是具體執行的問題,這次修訂有利於進一步釋除外界憂慮,凝聚更大的民意支持。
 
  中央大力支持修例工作
 
  中央一直大力支持特區政府的修例工作。國務院副總理韓正早前已明確表示,中央完全支持特區政府正在開展的「兩個條例」修訂(即《逃犯條例》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修訂)相關工作,修例符合基本法規定,有利於彰顯香港社會的法治和公平正義。「兩個條例」修訂不單屬於香港自治範圍內的事務,也涉及香港特區與內地的關係,涉及基本法有關規定。中央對於修例的明確表態,表明修例方案合法合理,不但反駁了外界一些謠言,更體現中央在「一國兩制」實踐過程中的引領作用,有助社會各界進一步達成共識。
 
  特區政府已經就修例作出了兩次修訂,充分聽取和回應社會各界的意見和訴求,有力地保障了人權。對於絕大多數奉公守法的市民而言,修例對他們並沒有任何影響,更有助填補香港引渡犯人的漏洞,避免香港淪為「罪犯天堂」。國際刑警已經多次發出警告,指有迹象顯示外國罪犯和國際通緝犯潛逃到港的人數大增,擔心本港成為國際通緝犯的「避難天堂」,當中癥結正在於香港在引渡罪犯上存在漏洞,被罪犯有機可乘。為了將台北兇殺案的疑犯繩之以法,為了堵塞香港的移交漏洞,修例工作已是刻不容緩。各界應以理性態度,做好修例工作,捍衛港人的利益。
 
  何子文

 

[责任编辑:肖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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