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鎮罡(右)與其伴侶。 資料圖片
【香港商报网訊】高級入境事務男主任4年前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公務員事務局及稅務局拒絕向其同性伴侶提供醫療、牙科等福利及安排合併評稅的決定,案件輾轉上訴至終審法院。終院法官今早頒布判詞,一致裁定男主任上訴得直。
申請人梁鎮罡及英籍同性伴侶2014年在新西蘭結婚,他不滿伴侶未能享有公務員配偶福利,亦被稅局拒絕合併報稅,提出司法覆核。高院原訟庭前年裁定申請人梁鎮罡部份勝訴,指出公務員事務局因申請人的性傾向而給予他較少福利,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下人人平等的原則。與訟雙方均不服裁決提出上訴。
上訴庭去年推翻原審裁決,判局方上訴得直,並強調香港目前只承認異性婚姻,局方政策不屬歧視,梁之後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
終院判詞認為,現時社會大眾對婚姻的道德價值觀念,並非考慮是否拒絕申請人伴侶福利和共同評稅的因素,以欠缺大多數人共識為由拒絕小眾人士的申索,在原則上有損基本人權。
終院裁定,局方拒絕向申請人提供僱傭及稅務福利,與保障香港婚姻制度並無合理關聯。法庭難以想像,同性伴侶被剝奪社會福利,會促使任何人士締結異性婚姻。以異性婚姻作為香港法律唯一承認的婚姻形式,作為異性夫婦獨享社會福利的理據,是以同性與異性伴侶有不同性取向為由,拒絕給予他們平等待遇,屬循環論證。
終院強調,公務員事務局局長需遵守平等機會僱傭政策,《稅務條例》的目的亦非推廣香港法律界定的婚姻。鑑於申請人能證明他已婚,行政困難亦非對申請人作出差別對待的合理理據。
終院並未就裁決後的處置方式頒下任何命令,現下令與訟雙方進一步就處置方式向法庭提交書面陳詞。
梁鎮罡對判決表示非常歡迎,但形容只是爭取香港平權的一小步。梁鎮罡透過關注團體回應傳媒查詢時說,今日獲得的結果是經過4年努力爭取回來,期間他與家人都充滿壓力,認為不應透過長時間的司法程序,獲得一個簡單的家庭權利,他希望政府盡快審視其他具有歧視成份的法例及政策,並作出修訂,讓大家不用透過昂貴、耗時及不必要的司法程序爭取平權。
公務員事務局則表示,尊重判決,會詳細研究判詞,徵詢律政司意見,再作出適當的跟進。
周浩鼎:無奈接受裁決 福利資源分配或翻天覆地變化
周浩鼎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表明不同意裁決,認為會引起漣漪效應,對本港的福利資源分配造成翻天覆地的變化。
上訴人梁鎮罡(右)和其同性伴侶Scott Paul Adams。(資料圖片)
本身為執業律師的周浩鼎對於終審法院今次的裁決表示,「我縱然不同意,亦對有關裁決有不同意、不滿意的地方,但由於香港是一個法治的社會,我們只有無奈地接受終審法院的終極判決」,但認為即使判詞沒有提及要改變現行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惟依然會引起社會部分人士憂慮,會否動搖傳統婚姻制度,同時,平權團體會否就今次裁決,採取進一步法律行動。
周又擔心裁決會引起漣漪效應,由公務員福利引伸至社會各項福利政策,「我相信,無可避免會令到社會對於將來一些福利分配安排上,會有一些根本性改變,這是無可避免會發生的情況」。
经民联梁美芬对裁决感到非常失望,但她指今次只是影响评税和公务员福利,并无触及同性婚姻合法化的问题。她强调,基本法第37条指出,香港居民的婚姻自由受到法律保护,理应是香港维持五十年不变的其中一环,希望任何政策改变不会动摇这个立法原意,维护一男一女、一夫一妻的传统婚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