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20個本港法律團體組織代表到政府總部,支持政府修訂《逃犯條例》。记者馮煒強 摄
【香港商报網訊】記者馮煒強報道:近20個本港法律團體組織代表到政府總部,向保安局代表遞交聲明書,支持政府修訂《逃犯條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支持法律團體組織代表包括香港中律協創會會長陳曼琪和會長盧懿杏、香港與內地法律專業聯合會會長陳曉峰、香港基本法教育協會會長梁美芬、全球華語律師聯盟主席林新強、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丁煌、亞太法律協會會長鄺家賢、香港青年法律工作者協會創會會長黃英豪、香港中國企業協會專業委員會及中國委托公証人群組等。
團體指,修例符合聯合國國際刑事司法協助的標準及做法,對移交逃犯及人權保障作了有效平衡,有效維護香港司法形象,促進國際合作打擊跨境嚴重罪行,顯示香港竭力維護社會公義,強化香港法治,進一步提升香港法治化的國際營商環境,讓香港繼續繁榮。
各團體組織亦詳細列出支持政府修例的基礎及立場,認為修訂《逃犯條例》有迫切性,可以填補法律漏洞,亦有充分的法理依據,可為台灣殺人案受害者伸張正義,避免香港淪為「逃犯天堂」。
各團體又表示,內地近年大力推行司法改革,司法水準並不低於國際標準,更不低於一些與香港簽訂長期移交逃犯協議的國家,「沒理由香港可以和這些國家移交逃犯,和內地卻做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