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范麗萍(左二)偷換寶石被警方拘捕。(資料圖片)
【香港商報网訊】一對內地雌雄珠寶大盜去年於灣仔珠寶展偷去逾200萬港元的珠寶,兩人早前被裁定4項盜竊罪及處理贓物罪罪成,昨於區域法院判刑,法官強調案件十分嚴重,並日趨普遍,故必須嚴懲。法官直斥被告事先準備一枚假寶石偷龍轉鳳屬有預謀及有計劃犯案,亦指首被告的母親於其被羈留時去世屬自招惡果,不構成減刑理由。法官參考同類案例後,判處兩人分別監禁36月及28個月。
法官指有預謀犯案囚36及28月
韋漢熙區域法院暫委法官直斥兩名被告范麗萍和張曉奇屬跨境犯罪,完全是衝香港舉辦的珠寶展而來,加上事前有準備,顯示他們是有預謀及有計劃犯案。韋官參考過往兩宗同類案例後,以4年監禁作量刑起點,惟考慮到首兩項控罪所涉事主沒有金錢損失,故獲減刑。范就各項控罪分別被判監30至32個月,韋官指如同期執行會被人誤以為於同日犯下3罪可獲同等刑罰,有欠公允,故只批準各項控罪分2個月執行,共判監3年。鑑於張即時認罪,獲減刑至監禁2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