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多個團體相繼抗議記協偏頗。資料圖
作者:李斌
香港記協分別於9月1日及3日發出兩則譴責警方的聲明,強調維護記者的新聞自由和採訪權。必須提出的是,新聞自由和採訪權必須建基於維護社會公眾利益、維護社會正義的基礎上,在反修例風波之中,最大的公眾利益是維護香港的正常社會秩序,最大的社會正義是維護法治,反對破壞社會的暴力行為。然而,令人感到奇怪的是,許多記者反其道而行,處處針對警方,制約警方執法,庇護違法暴力行為。記協如果真的要維護新聞自由和採訪權,首先應當擺正自己的位置,否則與暴徒並沒有太大分別,亦沒有譴責警方的道德力量。
記者向警方施加「軟暴力」
記協在9月3日發出的聲明,主要針對9月2日在旺角警署外發生的事情,指當時大批記者正在旺角警署正門對面拍攝,警方在制服一名女子時,有警員向在場記者近距離施放胡椒噴霧,警方更兩度向記者群發射催淚彈,速龍成員又粗暴地推開多名記者。
9月1日的聲明,則針對8月31日速龍小隊進入港鐵太子站內,多間傳媒機構的記者及攝影師遭驅趕,更封閉太子站阻止傳媒入內。此外,當晚在維園,多名記者追問疑似警員的身份期間,多名軍裝警包圍約10名記者,將記者圍困於維園附近一個5米乘2米的花槽位置,並拉起封鎖線,歷時約5分鐘。
記協的這兩則聲明所描述的現場情況,正好反映出記者群在這場反修例風波中存在的一個十分嚴重的問題,以及記協本身存在的一個關鍵性問題。兩則聲明中均顯示,記者群在採訪這些衝突場面時,一直將鏡頭對準警方,在旺角警署是對警署正門防線的警員,在維圍內則出現10名記者包圍一位疑似警員的情形。
記者群選擇性地只將鏡頭對準警員,而不拍攝暴徒,其中的用心十分明確,就是要捕捉警員在執法行動中有沒有過當和失誤的情況,如有則興師問罪,加以撻伐,目的就是要制約警隊的執法。這樣的做法被認為是記者群向警方施加的「軟暴力」,同時也可視為庇護暴徒的行為。
記者群對警方採取敵視的姿態,記協卻手持新聞自由和採訪權這兩大尚方寶劍,處處針對警方,動輒發聲明加以嚴厲譴責。記者群在前,記協在後,一個是矛,另一個是盾,形成一支特殊的打擊警隊的力量。
記協態度有失偏頗
在反修例風波中,媒體有權監察警方行使執法權,在這方面,香港警方可謂極為配合,其執法過程對新聞界的開放程度,可以說已超過全世界任何一個國家和地區。同時,新聞記者也有責任和義務維護好警方的執法權,而不是阻止和妨礙警方執法。但在這方面,香港的記者群和記協的表現則令人失望。
另一方面,記者和記協也不能只選擇性地監察警方執法,而不去監察示威者中是否有違法和暴力的行為。選擇性地行使監督權,正正反映出記者群和記協的失職和專業失當。
新聞界手握第四權,社會給予新聞自由和採訪權,新聞記者和媒體行使這兩項權力的基礎和立足點,必須要站在維護公眾利益和維護社會正義的基礎之上,如果失去這一基礎,就沒有行使新聞自由和採訪權的合法性和正當性。
反修例風暴中,最大的公眾利益就是要從香港社會的整體利益出發,維護好社會秩序,讓所有的示威請願活動,都可以在合法及和平的狀況下去表達,最大的正義則是要維護好法治,既要監察警隊在執法中有無不當行為,更要監察示威者的違法暴力行為。
記者群只拍攝警方,不拍攝暴徒,記協只譴責警方,不譴責暴徒,均為有失偏頗的做法。難怪有些市民懷疑記者群和記協是否就是暴徒的幫兇,也難怪警方一再表明,難以分辨出現場的記者是真記者,還是真暴徒。記協發出譴責聲明之前,請先端正自己的所作所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