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唐一澗
【9·08香港連線】這是一個面積只有五百七十平方米的小型博物館,這是一個地處偏僻一隅毫不起眼的博物館,這也是一個歷史悠久館藏豐富令人流連忘返的博物館。八月二十四日上午,太平山頂薄霧籠罩,空氣清新。九時許,我和朋友乘車來到山頂,不是為了登高望遠,不是為了遊覽風光,也不是為了遠足健身,而是專程過來參觀一個慕名已久的特殊的博物館:警隊博物館。
警隊博物館位於香港山頂甘道二十七號(資料圖片)
警隊博物館位於香港山頂甘道二十七號,這裏樹木葱蘢、植被茂密,穿過一個寬闊的停車場,走過五十五級上山階梯,我們到達前身為灣仔峽警署的警隊博物館。
邁入第一個展廳,眼前展品琳琅滿目,立即吸引了我的目光:掛在牆上的有一九一五年被警員射殺的曾咬死過兩名警員的「上水之虎」頭顱標本,擺在櫃裏的有前警務處處長麥景陶遺孀捐贈的紀念物品和一八九四年的「瘟疫獎章」,陳列在地的有各類警用制服、警用槍械、警用摩托車和專用拆彈車……一張張圖片、一份份檔案、一枚枚獎章、一件件文物令人印象深刻、過目難忘。
但最吸引我、觸動我、感動我的是一份陳舊的警察「槍械條例」,上面清楚寫着「除遇下列情形外,不得使用手槍:保護任何人士,包括自己在內,免使身體嚴重受傷;防止謀殺、嚴重傷害、嚴重搶劫或強姦;拘捕違反此等罪行者──只限於所有其他辦法均不能生效。」我曾經看到過報道,這個「條例」後來作了修改,新的《警察通例》規定「警務人員可在三種情況下使用槍械,包括:保護任何人,包括自己,以免生命受到威脅或身體受到嚴重傷害;拘捕任何企圖逃避警方拘捕的人,而該人屬警務人員有理由相信干犯了嚴重暴力罪行的人;平息騷亂或暴亂。」兩個「條例」時代不同,內容略有不同,但都清晰地指明了警察開槍的理據。
8月25日荃灣暴亂中,一名警員被暴徒圍攻,生命安全受威脅的情況下,被迫向天鳴槍警告(美聯社資料圖片)
很明顯,按照這份條例,警察被多人圍毆時可以開槍,警察被棍棒打傷時可以開槍,警察被汽油彈燒傷時可以開槍,警察被磚塊砸傷時可以開槍,警察被咬斷手指時可以開槍,警察被鐵枝戳傷時也可以開槍。但在這場修例風波引發的暴力事件中,最優秀最文明最專業的香港警察始終隱忍、始終克制、始終忍辱負重,帶槍而不掏槍,掏槍而不開槍。
我在展示這份「條例」的橱窗前長長佇立,久久沉思:為什麼香港警察這樣忍讓的舉止示威者視而不見?為什麼香港警察這樣克制的行為部分媒體視而不見?為什麼香港警察這樣理性的處置西方政要視而不見?
難道是暴力襲擊不夠兇狠嗎?非也!從六月九日以來,激進示威者以反修例為名,挑釁不斷升級,攻擊不斷升級,暴力不斷升級。從最初的投擲雨傘、石頭、磚塊、鐵條,到使用長刀具、長鐵枝、激光筆、巨型彈弓、體育用弓箭,再到使用汽油彈、煙霧餅、腐蝕性液體和粉末、用壓縮易燃氣體製造的火頭和仿製氣槍等致命武器,激進示威者屢屢用極其危險的工具攻擊警員,已經構成嚴重暴力犯罪,並開始出現恐怖主義的苗頭,粗暴踐踏了香港法治和社會秩序,嚴重威脅着香港市民生命安全!
8月31日,暴徒在灣仔警署附近縱火,現場多次傳出爆炸聲(資料圖片)
難道是警察受到的傷害不夠嚴重嗎?非也!七月十四日,香港激進示威者在沙田圍攻警察,十一名警察受傷,一名警察的手指被咬斷。八月五日,暴徒瘋狂攻擊警署,十三間警署被包圍並遭到不同程度破壞和縱火;暴徒多次向警方潑腐蝕液體,多名警員衣褲被腐蝕、皮膚被灼傷;暴徒還投擲石頭、雨傘,並用彈弓發射鋼珠襲擊警察,有警察被擊中鮮血直流。八月十一日,暴徒在多處向警察投擲汽油彈等高殺傷力武器企圖殺警,一名警員被汽油彈燒傷雙腿,十二名警員因鐳射槍射傷需要接受治療……這樣活生生的事實就擺在眼前,任何一個講文明講法治有良知有正義感的公民看到報道都不可能熟視無睹,都一定會痛心疾首!
7月14日沙田暴亂當晚,有暴徒瘋狂圍毆落單警員(香港文匯報)
難道真的是香港警察過度使用武力嗎?非也!香港警方在處理暴力時只使用了警棍、胡椒噴霧、催淚彈、布袋彈等最低武力應對,這一點全世界有目共睹。然而,面對同樣暴力情況時西方又是如何處理的呢?在美國,如果有人對警察動手,哪怕用手推一下,警察就可以使用警棍,並馬上給襲擊者戴上手銬;如果示威持續升級,警方可動用騎警,並使用水炮、防護盾、煙幕彈等工具進行強制驅散;如果警察面臨緊迫的死亡或者嚴重傷害危險可立即開槍,甚至將犯罪者擊斃。在法國,面對「黃背心」暴力示威,警方一直保持強硬立場,先後動用了水炮、橡膠子彈、催淚彈、警用裝甲車和防禦彈發射器等對付激進示威者,先後拘捕上萬人。在英國,倫敦騷亂發生時,警方出動大批防暴警察強力平暴,共逮捕約四千名嫌疑人。對比標榜民主自由、尊重人權的美國等西方國家,香港警方在處理暴亂時保持了最大限度的冷靜、克制和專業,這一點,只要不帶任何偏見的人都會毫無異議地得出結論。
連月來的多場暴亂,警方使用胡椒噴霧、催淚彈、布袋彈等最低武力清場(資料圖片)
其實,稍稍了解一點現代警務知識就知道,早在十九世紀,被稱為現代警察創始人的英國內政大臣羅伯特·比爾創立「警務九原則」時就提出了警察執法的最小武力原則。此後的現代警務理論還認為,警察的執法和使用武力必須遵循「加一」安全原則以及遵循完善的武力升級規則。「加一」的意義是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對執法對象施之以高於違法行為「一級」的武力措施,以保障公民、警察和被執法對象的安全,「完善的武力升級原則」要求建立一套完整的警察武力使用的規範並遵照執行。大多數發達國家和地區包括香港都是嚴格遵循這些現代警察理論和原則建警的,只是香港警察面對暴力執法時更加規範、更加專業、更加謹慎、更加克制,因而贏得國際普遍稱讚。
少數媒體和人士對香港警察的專業和理性視而不見,甚至歪曲事實、顛倒黑白、栽贓警察、污警為黑,只能說明他們是別有用心!他們污名化、妖魔化警察,就是為了摧垮這支捍衛香港法治的優秀警隊,任暴徒毫無顧忌地肆意破壞、搞亂香港!
警隊博物館展品琳琅滿目(資料圖片)
我緩緩走過「警隊歷史展覽廳」、「三合會及毒品展覽廳」、「警隊今昔展覽廳」和「專題展覽廳」等一個個展廳,彷彿看到了一幕幕香港警隊崢嶸歲月的真實場景,聽到了警隊百年歷史變遷的腳步聲。我看到,警隊從一百七十年前走來,經歷了從英佔統治、日據侵略、戰後轉型、回歸祖國到進入新世紀的漫長歷史。從一八四四年香港警隊建立,到一九二七年第一支衝鋒隊誕生,再到一九四一年抵抗日軍入侵香港,香港警隊開始引人注目;從六〇年代平暴平亂,到七〇年代處理社會運動,再到八〇年代解決「持械悍匪」,香港警隊逐步走向專業;從九〇年代的「鄰里守望計劃」,到回歸後的全面服務改善計劃,再到新世紀的反恐能力建設、非法「佔中」處置,香港警隊的服務意識、職業操守、處置能力更加健全、更加完善、更加成熟,在一系列重大案件和突發事件應對中,一如既往地保持了高度專業和高度文明,由一支為保護殖民者利益而建立的警隊,逐步成長為亞洲乃至世界範圍內最為公正最為專業的現代化、規範化的模範警隊。
事實勝於雄辯,真相不容抹黑!歷史上香港警隊曾經為維護香港法治建立功勳,今天他們更是維護香港繁榮穩定信得過的重要力量。
中午十一時許,薄霧散去,秋高氣爽。當我走出警隊博物館時,我的心仍久久不能平靜。我相信,人間有正義,公道在人心,越來越多的市民會像在香港生活了三十五年的英國人彼得一樣譴責示威者的暴行、認同香港警察的專業,越來越多的西方人會像加利福尼亞州退役警官李明成那樣肯定並稱讚香港警察的冷靜、理智和克制。我期盼,更多的香港市民走進警隊博物館,探尋警隊歷史,了解警隊成就,認識警隊的專業和優秀。他們一定會發現,有這樣一支紀律嚴明、服務文明、盡忠職守、無懼無畏的優秀警察保護這座城市、護衛市民安寧是多麼幸運、多麼值得自豪!
作者註:八月二十五日,在荃葵青集會遊行中,數名警員遭遇百名暴徒圍攻,生命受到威脅之際,一名警員被迫向天鳴槍警告,這是修例風波以來警隊開響的第一槍。来源:大公文匯全媒體 香港连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