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女童燒國旗 判1年感化令

2019-12-14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网訊】於9月底所謂「屯門公園再光復」遊行中,有部分示威者在屯門大會堂外集結,並扯下一幅中國五星旗。一名13歲女童加入示威並以打火機點燃國旗,早前承認一項侮辱國旗罪,裁判官昨於屯門裁判法院少年庭,遵循報告建議判1年感化令,提醒女童行事前要顧及後果,否則再犯很可能會失去自由。

  法官提醒再犯將判監禁

  大律師郭憬憲提及被告與感化官已就衝動問題詳談,現時已學懂以理性、文明的方式表達。除建議的1年感化令外,承諾按感化官命令行事,包括居於報稱地址、遵守每晚7時至翌晨7時的宵禁令,以及參與復康及小組輔導。郭大狀再呈上兩封由中學校長及足球隊教練的求情信,稱被告犯案後感到無比後悔,且對父母因本案受到恐嚇和騷擾感到慚愧。

  裁判官水佳麗坦言報告正面,被告事實上也並非她上次提及的「狂妄之徒」,鑑於現時社會事件未見平息,故再度告誡被告,不要受人影響衝昏頭腦、「做任何之前唔諗後果」是非常危險,有很多人已因此失去自由。水官指若她再犯更嚴重的案件,法庭不可能因為「年輕」就輕判,強調法庭有其職責,但期望事件對女童及其家人能就此畫上句號。

  水官早前裁決時曾叮囑,被告身為中國人,侮辱國旗的行為等同侮辱民族自尊。水官又她多進修中國歷史,了解中華民族的進程。倘若本案非少年庭案件,水官坦言將毫不猶豫宣判被告還柙,以儆效尤。

[责任编辑:程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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