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facebook講3宗涉年輕人被捕案

2020-02-26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馮仁樂報道:警方在社交媒體發放3宗涉及年輕人犯案被捕的訊息,其中包括前晚在葵涌商場外非法張貼海報,15名男女被捕,當中1人是老師。警方強調再有老師帶學生一同犯法,情況令人關注,希望年輕人重視守法意識,明白違法行為帶來的嚴重後果,切勿以身示法。

警方在葵涌商場中檢獲11支膠水及多張海報。

  警方透過facebook「香港警察 Hong Kong Police」專頁,發放3宗涉及年輕人的被捕資訊,其中1宗更涉及有老師和學生同時被捕。在帖文中,負責主持的鄒昊亨督察表示,過去數日有多宗涉及年輕人的案件,令人非常擔心。前日(24日)晚上7時許,警方接獲市民報案指,有人在葵涌商場外非法張貼海報。多名警員到場進行調查,其後拘捕8男7女,年齡介乎14至29歲,涉嫌刑事毀壞。被捕人當中包括1名老師,警員在現場檢獲11支膠水及多張海報。

 
 
鄒昊亨指再次有老師帶學生一同犯法令人憂慮。
 
  
  鄒昊亨稱,在該案中,再次看到有老師帶著學生一同犯法,令警方關注有未成年的學生,被老師帶上街上作違法行為,他說:「無論口中理念有幾崇高,犯法就係犯法。」警方過去多次強調,學校老師是教導和指導年輕人的重要一環,又指老師帶同學生犯法的行為,絕對是文明社會不能接受,又呼籲學校及家長,要多關心年輕人,令他們明白要珍惜自己前途,以免行差踏錯。
  
  此外,片段中同時發佈另外2宗案件,其中1宗為本周1(24日)凌晨3時許,多名年僅10多歲的年輕人,在大埔公路以雜物堵路。另在同日下午3時許,2名14歲男童到天水圍1間零售店掃跌貨物,涉嫌刑事毀壞被捕。警方指,2人同時涉及本月初另外2宗店舖刑事毀壞案。
  
  鄒昊亨續稱,警方關注有年輕人在光天化日之下,破壞正在營業的店舖,完成視法律如無物,警方擔心年輕人守法意識越來越薄弱,不理解違法行為帶來的嚴重後果。
  
  刑事毀壞罪屬刑事罪行條例第60條「摧毀或損壞財產」,列明任何人無合法辯解而摧毀或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意圖摧毀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摧毀或損壞,即屬犯罪。一旦被判罪成,最高可判囚10年。
 
  葵涌商場外非法張貼海報現場

 

[责任编辑:董岳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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