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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網訊】68歲報檔小販涉於昨日(29日),在灣仔一公廁內偷竊一個載有6盒口罩的紙袋,遭在附近巡邏的警員發現,並起訴他一項盜竊罪。被告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控罪。由於被告在月初才幹犯過相同罪行,裁判官認為罰款不能收阻嚇作用,故以21日監禁為量刑起點,考量他主動認罪扣減3份1刑期,判處他監禁14天。警方暫時未找到涉案6盒口罩的物主,將放在警署以待認領。
案情指,昨日下午4時許,有警員在灣仔軒尼詩道一帶巡邏時,發現被告形跡可疑,遂截停調查。其間被告承認在堅拿道公廁偷走上述紙袋,內裡載有300個口罩為供自用。該警員遂以拾遺不報的罪名將他拘捕。
辯方求情提到,被告為報檔小販,但攤檔因疫情而停業,其生計大受影響,只能靠生果金過活。裁判官徐綺薇指,被告於3月初2度因偷竊而留有案底,當時法庭僅判他罰款了事,惟被告一再重犯,罰款顯然起不到阻嚇作用,故判處他入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