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政议政】國安立法維護長治久安

2020-06-01
来源:香港商报

  作者:江西省政協委員、中華海聯會理事、香港江西社團(聯誼)總會執行主席 鄧文雲

  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以高票表決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這對香港同胞來說可謂是「久旱逢甘雨」,是廣大市民盼望已久的喜訊。備豫不虞,為國常道,這是守衛國家安全、守衛「一國兩制」的適時之舉;也是維護香港的長治久安,牢守香港國安大門,保障全港市民共同福祉的必行之舉。

  國家安全是頭等大事

  國家安全,是安邦定國的重要基石,是國家的頭等大事。國安才能國治,治國必先治安。維護國家安全,是包括香港同胞在內、全國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過去十幾年中,國家陸續公布實施了一系列維護國家安全的法規,包括2005年3月為反對和遏制「台獨」分裂勢力分裂國家出台的《反分裂國家法》;2009年2月,澳門特區落實基本法規定,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法》;2015年7月出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等。目前,僅香港特別行政區缺乏系統有效的法律規制和執行機制,成為維護國家安全的短板。如今研究補上短板、填補漏洞,正是理所當然、勢在必行。

  回歸23年,雖然基本法23條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已有明確規定,卻遲遲未能立法,久拖不決,令維護國家安全面臨不容忽視的風險。在經歷近一年仍未止息的修例風波中,西方敵對勢力粗暴干預和猖狂策動,香港「反中亂港」勢力借「修例風波」發動大規模、長時間暴亂,恐怖活動不斷升級,「港獨」和激進勢力猖獗,罔顧市民生命安全,辱損國旗國徽、衝擊中央駐港機構和特區政府、立法會「拉布」、當街縱火設路障、襲擊執法人員,甚至不惜造成普通市民傷亡。這一切嚴重擾亂社會秩序、損害經濟民生,極度踐踏香港法治,危害國家主權,凸顯出香港的國家安全漏洞,已經是不得不補、必須要補。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正式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行使憲法賦予的職權,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是從大局眼,守衛國家安全。全國人大常委會據此制訂相關法律,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公布實施,是完全必要的,符合憲法、香港基本法和相關規定,有利於鞏固「一國兩制」的法治基礎、社會基礎和政治基礎,這是人心所向,眾望所歸。

  「一國」好 「兩制」安

  「一國兩制」的宗旨,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也維護香港長期繁榮穩定。「一國」是「兩制」的前提,而「一國」最重要的要求,便是維護國家的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一國」好,「兩制」才可能寧。香港的安定和國家安全息息相關,國家安全是「一國兩制」長治久安的根本保障。若沒有相關法律護航,「一國兩制」很難行穩致遠。只有國家的安全得到保障,才會有香港的社會穩定、經濟繁榮、民生改善、安居樂業;才能將社會帶回正軌,恢復秩序,還市民一個安寧、安全的生活環境。

  維護國家安全是保證國家長治久安、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必然要求,制訂「香港國家安全法」是確保「一國兩制」不脫軌必不可少的保障,其主要針對四類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包括: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以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事務,此法根本目的正是保障香港的發展權、人民的安居樂業權,保障香港不受外部勢力干涉。該法是保證香港高度自治的安全屏障,是關涉香港700多萬民眾長遠福祉的重大舉措。

  香港經濟經受重創,面臨重重挑戰和壓力,全球新冠病毒疫情形勢仍然嚴峻,社會各界都希望能夠團結起來,攜手再出發。只有國家安全得到維護,「一國兩制」的成功實踐才能繼續延續下去;只有依法治港,嚴格按照憲法和香港基本法實行管治,香港社會才會有長久的穩定安寧。展望未來,我們相信香港在國家安全立法的保障下,能夠逐步健全和完善特別行政區制度,譜寫出經濟繁榮發展、市民幸福生活的新篇章,繼續為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作出獨特而重要的貢獻。

 

[责任编辑:郭玉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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