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雌雄賊自上月起分別在九龍及新界多間便利店,多次以「偷龍轉鳳」方式騙取電子錢包「Tap & Go」儲值卡,於前日再次犯案時,被醒目便利店員揭發報警。兩人當場被捕,經調查後相信兩人一共騙取93張同類儲值卡,總值約港幣1萬元。
「偷龍轉鳳」舊卡取新卡
兩名被捕人分別是姓冼男子(29歲)及姓鄭女子(25歲),報稱無業,涉嫌「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當場就擒,兩人在警誡下其中一人已承認作案,並供認連同本案一共22次以類似手法犯案,現正追查該批用作「偷龍轉鳳」的舊卡來源。案件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秀茂坪警區刑事調查隊第2隊主管朱紹麟昨日交代案情時指,警方上周五(11日)接獲一名便利店職員報案,稱有人以無效或過期信用卡,向便利店店員表示購買電子錢包「Tap & Go」儲值卡。在付款期間,涉案人先將儲值卡放入袋中,至店員發現交易無效時,要求涉案人還卡,涉案人再由袋中取出已使用、無價值的儲值卡退還給店員,以「偷龍轉鳳」的方式騙取新的儲值卡。警員接報到場,以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拘捕兩人。
朱紹麟強調,正進一步調查案件是否涉及犯罪團夥,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案件交由秀茂坪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警方呼籲商戶提高警覺,如發現有人以無效信用卡交易,應立即中止交易,有需要時報警求助。他指出,「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10年。(記者 萬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