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名港人8月涉嫌循海路潛逃往台灣,遭內地海警截獲並被扣留在深圳鹽田看守所至今。其中包括一名29歲機械技工黃偉然,其涉嫌製造爆炸品案原訂今日在粉嶺法院再訊,因缺席聆訊,裁判官下令充公被告的擔保及人事擔保金共75萬元,而被告的拘捕令繼續生效。
据了解,保安今日在庭上多次呼喊被告黃偉然的名字,無人回應,法庭隨即宣布黃缺席聆訊。控方申請將被告的擔保金及人事擔保金充公,獲蘇文隆主任裁判官批准,被告的拘捕令繼續生效,拘捕後不准擔保。
29歲被告黃偉然被控於今年1月16日在上水沙頭角路吳屋村附近製造爆炸品,即俗稱DNT的強力炸藥。早前在高等法院獲准擔保外出,並須守宵禁令、每天往警署報到等,住所周圍亦須安裝閉路電視供警方監控。但閉路電視片段發現黃偉然於8月22日早上6時左右離家,當日亦是他最後一次往警署報到。警員到其住所尋人不果,只在睡房發現一封被告留下的信。法庭於8月26日發出拘捕令,並在8月28日得知被告因涉嫌偷越國(边)境被内地扣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