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佔旺女村長」的畢慧芬去年7月於瑪嘉烈醫院与醫護发生糾纏,她疑揮手打中女保安下巴,並拒絕向到場警員出示身份證。裁判官今日裁定案件表證成立。
据悉,畢慧芬去年7月在瑪嘉烈醫院要求醫護發出證明讓她可進行絕食,遭拒絕,其后双方发生糾纏,混乱间她疑情緒激動揮手打中女保安的下巴,並涉嫌拒絕向到場警員出示身份證。裁判官今日裁定案件表證成立,被告不自辯,並傳召精神科醫生作為辯方專家證人。醫生診斷畢慧芬為輕度智障、相當罕見的器質性大腦綜合症及容易「發羊吊」。
23歲畢慧芬被控於去年7月10日在瑪嘉烈醫院C座3樓襲擊女保安鄺艷萍,及於同日在上址阻礙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員袁東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