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財政部網站消息,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25日發布公告稱,根據《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第一批對美加征關稅商品第二次排除清單的公告》(稅委會公告〔2019〕8號),第一批對美加征關稅商品第二次排除清單將於2020年12月25日到期。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按程序決定,對上述商品延長排除期限。
對下圖中所列6項商品,稅委會公告〔2019〕8號規定的排除期限延長一年,即自2020年12月26日至2021年12月25日,繼續不加征中國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關稅。
據財政部網站消息,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25日發布公告稱,根據《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第一批對美加征關稅商品第二次排除清單的公告》(稅委會公告〔2019〕8號),第一批對美加征關稅商品第二次排除清單將於2020年12月25日到期。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按程序決定,對上述商品延長排除期限。
對下圖中所列6項商品,稅委會公告〔2019〕8號規定的排除期限延長一年,即自2020年12月26日至2021年12月25日,繼續不加征中國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關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