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署今日(28日)宣布,推出第三輪「幼兒中心特別津貼」,支援幼兒中心因應新冠肺炎疫情而長時間暫停服務所引致的財政困難。
社署表示,立法會財務委員會21日通過第四輪防疫抗疫基金撥款後,署方今日(28日)發信邀請全港所有資助及非資助幼兒中心申請新一輪的特別津貼。
社署指,資助及非資助的幼兒中心(包括附設於幼稚園的0至3歲幼兒班)可獲提供為期4個月(即2021年1至4月)的特別津貼。每名接受全日服務的幼兒每月4000元,每名接受半日服務的幼兒每月2000元。社署稱,若月費低於4000元或2000元,則以較低額為準;至於未有申請前兩輪特別津貼的幼兒中心或於本年9月後才開始營運的幼兒中心,亦可以2020年11月2日的幼兒服務人數為基礎作出申請。
社署續指,第三輪「幼兒中心特別津貼」的截止申請日期為2021年1月6日。申請經確認後,社署將於2021年2月內一併發放1月和2月的特別津貼,其後兩個月的津貼將按月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