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每隔一段時間,外界都有關於中國何時開徵房產稅的討論,無論是學界、市場業界,還是相關業主,對此都十分關注,但結果往往是只聞雷聲不見雨點。近日,關於房產稅的討論又沉渣泛起——於12月21日發布的《中國住房發展報告(2020-2021)》提到,中國要爭取在「十四五」期間開徵房產稅。受訪專家認為,將房產稅作為調控手段並不可取,而作為一種稅收來源進行定位,是未來的一個方向,具體如何落實則還有待觀察。香港商報記者 朱輝豪
作為調控手段不可取
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院長助理、研究員倪鵬飛在《中國住房發展報告(2020-2021)》發布會上表示,在加快房地產市場基礎制度和長效機制建設方面,應當以開徵房產稅帶動長效機制的建設,尤其是在一些熱點城市和「炒房」屢禁不止的城市,率先加快試點房產稅。他提到,中長期來看,中國要爭取在「十四五」期間能夠開徵房產稅。「有些人擔心徵收房產稅會帶來市場的波動,這個問題可以通過有效的制度設計和系統方案來避免,比如先徵交易稅,再用20年的時間就可以達到全覆蓋。」
實際上,關於房產稅的討論,央媒新華社稍早前亦有一篇針對部分城市樓市持續火爆現象的時評文章指出,「打新熱」現象警示,增加供給、新房限價之外,樓市調控還有很多事要做,比如更多地關注住房流向,加強對持有環節的調控,讓稅收槓桿發揮更大作用。建立科學合理的房地產稅制度,通過市場化手段抑制投資投機行為,或許能收釜底抽薪之效。
對此,中原地產華南區總裁李耀智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最近幾年,一直都有關於何時及以何種方式開徵房產稅的討論,近期是關於「十四五」時期會否開徵的討論,這個會否真正落地,目前還很難說。因為中間牽涉到的因素比較複雜,比如具體的細節、徵收的數額等,政府一直還在研究中。李耀智認為,如果要將房產稅作為房地產的調控手段,這個定位並不可取,涉及的影響比較長遠。而如果將房產稅作為稅收來源進行研究,則具有可行性。
未來料不會「一刀切」
關於內地房產稅的徵收問題,實際上在2011年1月份,上海和重慶就已經展開試點,上海徵收對象為本市居民新購房且屬於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本市居民新購房,稅率暫定0.6%;重慶徵收對象是獨棟別墅高檔公寓以及無工作戶口無投資人員所購二套房,稅率為0.5%至1.2%。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市昨日發布《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試點的暫行辦法〉的通知》(滬府發〔2011〕3號),經評估需繼續實施執行。
「各地房地產市場的發展情況不一而足,對於房產稅未來如何運作,肯定不會採取『一刀切』的辦法來執行。」李耀智說,這些年來,房產稅的徵收並沒有從試點城市擴圍,各地具體情況不一樣,一些城市可能處於研究中,未來政策如何落地還有待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