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處指,昨日(30日)截獲了一輛貨車,它涉嫌運載第五類危險品進入東區海底隧道管制範圍,消防處並在車上發現約1.2萬公升柴油和截獲1名與案件有關的男子,至於該男子則涉嫌違反《危險品(一般)規例》及《危險品條例》,將會被檢控。
消防處表示,處方人員經調查後,發現該車輛未領有由處方發出的載運第五類危險品車輛牌照而載有超過豁免數量的第五類危險品。
消防處指,根據《危險品條例》規定,運載超過法定豁免量的第二類及第五類危險品之所有車輛,均須領有處長發給之牌照,而任何人士違反有關規定,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2.5萬元及監禁6個月。
消防處表示,由於案發地點屬於隧道管制範圍,隧道營辦商亦會根據《行車隧道(政府)規例》進行相關跟進工作。
消防處指,市民如發現車輛懷疑運載過量危險品,可致電2723 8787向處方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