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繼續於新年加強就防疫規例嚴厲執法,署方昨日除在各區加強巡查外,亦與警方在深水埗、九龍城、屯門、元朗及北區採取聯合行動。政府提醒餐飲業務及表列處所負責人須嚴格遵從《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規例》)的規定及指示,而市民在光顧餐飲處所時亦須遵守各項防疫規例及限制,包括群組聚集及佩戴口罩的規定。
昨日的聯合行動共巡查了140間餐飲處所及33間其他處所,另外食環署亦巡查了755間餐飲處所及148間其他處所。署方共向12名涉嫌違反《規例》的規定(關於在下午六時後提供堂食、桌子之間的距離或分隔、佩戴口罩、多於二人同坐一桌或妥善展示「安心出行」場所二維碼的海報)的餐飲業務/其他負責人展開檢控程序,並向一名違反有關佩戴口罩規定的人士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此外,署方就違反《食物業規例》(第132X章)向一名涉嫌在圖則劃定地方的以外地方經營食物業人士及就違反《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28章)向一名涉嫌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的人士展開檢控程序。在聯合行動中,警方也有採取執法行動。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按《規例》就餐飲業務及表列處所發出最新指示已延長至二○二一年一月六日。餐飲業務負責人必須嚴格遵從並符合一系列規定及限制,當中包括每日下午六時至翌日上午四時五十九分,餐飲業務負責人須停止售賣或供應供在有關業務的處所內進食或飲用的食物或飲品;限制在餐飲處所舉行的宴會活動人數至20人;餐飲處所內不得有多於二人同坐一桌;處所內的顧客數目不得超過該處所通常座位數目的百分之五十;禁止進行現場表演及跳舞活動;在餐飲處所內除於餐桌飲食外須一直佩戴口罩;桌子與桌子之間至少有1.5米距離或設有某種形式的隔板作出有效分隔;處所須為進入處所的人士量度體溫及提供消毒潔手液等。此外,餐飲業務負責人亦須在處所入口或當眼的位置展示載有「安心出行」場所二維碼的海報。相關表列處所負責人須嚴格遵從關閉處所(包括公眾娛樂場所)的指示。
發言人強調,食環署在本周末仍會繼續加強執法和宣傳,並會加派人手與警方採取聯合行動,對違例者採取嚴厲執法行動,以確保有關規定得以遵從,並呼籲各餐飲業務和表列處所負責人及市民不要以身試法。發言人提醒餐飲業務和表列處所負責人及市民須自律及合作,同心抗疫;並呼籲有關負責人齊心協力及持之以恆地遵守預防及控制疾病的相關規例,以保障員工、顧客及市民大眾的安全,市民亦須遵守餐飲處所內有關群組聚集及佩戴口罩的規定及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