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今日(19日)憲報《2021年僱員補償(修訂)條例草案》。
港府表示,條例草案旨在將僱員在超強颱風或其他大規模天災所引致的「極端情況」下上下班途中遭遇意外受傷或死亡的情況,納入《僱員補償條例》(第282章)之保障範圍內。
勞工處發言人指,根據條例草案的建議,於「極端情況」下上下班途中遭遇意外受傷或死亡的相關僱員,可如8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訊號或紅色/黑色暴雨警告訊號生效時上下班一樣,在僱員補償方面得到相同保障。
發言人续指,《2021年僱員補償(修訂)條例草案》將於24日提交立法會。
港府今日(19日)憲報《2021年僱員補償(修訂)條例草案》。
港府表示,條例草案旨在將僱員在超強颱風或其他大規模天災所引致的「極端情況」下上下班途中遭遇意外受傷或死亡的情況,納入《僱員補償條例》(第282章)之保障範圍內。
勞工處發言人指,根據條例草案的建議,於「極端情況」下上下班途中遭遇意外受傷或死亡的相關僱員,可如8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訊號或紅色/黑色暴雨警告訊號生效時上下班一樣,在僱員補償方面得到相同保障。
發言人续指,《2021年僱員補償(修訂)條例草案》將於24日提交立法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