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新社援引聯合新聞網報道,台當局教育事務主管部門統計顯示,台灣每年約有兩萬名高中生(含職業類學校)求學中途離開學校,其中約有77%的學生離校後處於無業狀態。
台當局定義,高中生未經請假、請假不被批准或因不明原因未到校連續三日以上,即被列為中途離校生。調查顯示,對所學內容沒興趣是學生離校的主要原因,此類學生佔中途離校生總人數的四分之一,其他原因還包括曠課過多及家庭經濟等。
報道指,離校後,僅有23%的學生找到工作,61%的學生無業居家,另有少部分學生離家無業。目前台灣主要通過學校勸說,鼓勵學生返校來幫助這類學生。
報道提及,此前台灣發生的高中少女遭霸凌案、學生駕車出遊自撞案中,參與者多為中途離校生。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建議,台當局應強化中介教育(幫助青少年回到正規學校求學的過渡性輔導教育措施),協助中途離校生返校就學,或幫助無意願就學者及時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