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4日沙田新城市廣場發生衝突,一名警長在制服「示威者」時,遭一名當時22歲的港大畢業生咬斷右手無名指,事後被控襲警、有意圖傷人、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及擾亂秩序4罪,被告否認指控。法官今日(24日)裁定被告4項罪名成立,需即時還柙。
被告杜啟華(24歲),法律行政人員,被控於2019年7月14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1期擾亂公眾秩序、襲擊警員葉卓軒、對高級警司梁子健的身體加以嚴重傷害,以及有意圖而傷害偵緝警長梁啟業4罪。
案情指,案發當日有數百人在沙田新城市廣場聚集,並與進入廣場的警員爆發衝突。其中被告先於廣場四樓往下投擲一把雨傘,其後再在廣場3樓用雨傘襲擊執勤的警員背部和頭部。多名警員包括警長梁啟業追截被告時遭激烈反抗,混亂期間梁的右手無名指末端被被告咬住,梁喝令被告放開不果,最終手指被咬成兩截。事後梁需要接受斷指再植手術,但手術後無名指仍無法完全復原,指尖力度和敏銳度等有所退化,亦不能長期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