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員說】馬化騰:讓粵港澳大灣區成為智慧海洋灣區的樣板

2021-03-03 20:52
來源:深圳特區報

 2021年是「十四五」開局之年,也是構建新發展格局的起步之年,將開啟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新征程。在即將召開的2021年全國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騰訊董事會主席兼行政總裁馬化騰擬提交多份書面建議,涉及鄉村振興、新就業、碳中和、數字治理、粵港澳大灣區、生態環保等領域,反映了他對「十四五規劃和二O三五遠景目標」的關注和思考。

 保障和服務新就業形態

 新就業形態也是馬化騰過去幾年持續關注的方向。繼2019年兩會提出相關建議後,今年通過深入了解疫情後數字經濟催生的新業態、新模式,他在《加快推動新就業形態發展、助力穩就業的建議》中指出,平台化、靈活性的新就業形態是實現穩就業的重要載體。新就業形態具有就業容量大、進出門檻低、靈活性和兼職性強等特性,形成「蓄水池」與「緩衝器」,在勞動力市場中與標準化就業相互補充。

 據了解,目前我國約2億左右的靈活就業者中,很大一部分選擇了依託互聯網的新就業形態:一是生活服務領域的電商物流、網絡送餐、網約車等;二是知識創意領域,包括網絡直播、網絡文學、電競等;三是平台衍生的新就業生態,如自媒體、微應用、微交易等。2020年微信生態衍生的就業機會超過3600萬,微信小程序、微信視頻號帶動就業效果明顯。

 馬化騰在建議中特別關注到,新就業形態中的靈活就業、共享用工、自由就業等方式,與傳統勞動用工方式不同,需要相關配套機制和服務體系進一步調整完善,以更好地保障和服務新就業形態的從業者。此外,要更好地保障平台經濟從業者的身心健康和可持續發展,要幫從業者解決只能吃「青春飯」的問題。為此,他提出的具體建議包括:要拓寬靈活就業群體參與社會保障的渠道;為就業困難群體提供免費在線課程和就業指導服務;建設勞動者終身學習的「數字學堂」等。

 對平台經濟發展要有機制保障

 今年,馬化騰還在數字經濟治理方面提出了相關建議。建議稱,當前平台經濟中出現的各種摩擦和亂象,代表着數碼技術這一新的生產力,與生產關係之間的磨合與調適。中國已經形成既不同於美國,也不同於歐洲的數字經濟模式,在不少領域和環節構築起相對優勢,建議在互聯網教育、互聯網醫療、金融科技等特定領域,開展政府引導、市場參與的創新試點。

 他認為,傳統產業在數碼化升級過程中,會帶來價值鏈重組,一旦失控,可能導致資本與新商業模式對原有業態的從業者造成衝擊。互聯網企業尤其是平台企業,應該秉持科技向善的理念,踐行技術倫理規則,將發展置於安全底線之上;強化商業倫理規則,將創新置於有效監管之下。

 建議稱,經驗表明,P2P、共享單車、長租房和社區團購,尤其要關注用戶的資金安全,必須嚴格納入監管。互聯網出行、貨運要有安全監管機制。對平台經濟從業者的全面發展要有機制保障。

 馬化騰在建議中提到,在增強機遇意識的同時樹立風險意識,高度重視數字經濟、平台經濟發展過程中出現的新矛盾和新問題,進一步推動政府、市場、社會、企業形成合力,積極探索創新監管與治理方式,強化企業社會責任與合規發展理念,在全社會共享數字經濟發展成果,我們完全有能力走出一條中國特色數字經濟治理新路,構建未來發展優勢,為全球數字經濟治理提供中國方案、中國智慧。

 讓粵港澳大灣區成為智慧海洋灣區的樣板

 此外,作為來自深圳的全國人大代表,馬化騰此前已連續多年就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建言獻策,涉及灣區協同創新、文化共生、生態環保。今年他在擬提交的《關於加強粵港澳大灣區海洋保護地網絡建設的建議》中指出,建議嚴格落實紅線制度,提升海洋保護地面積,建立海洋國家公園、海洋保護區、海洋公園的保護體系;建立跨部門的溝通協調機制,加強灣區重點河口的海灣生態系統修復、加強海洋生物多樣性保護等;提升大灣區海洋類自然保護地能力建設;擴大社會組織參與海洋類自然保護地治理;重視科技力量,將粵港澳大灣區打造成為智慧海洋灣區的樣板。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馬化騰還聯署了關於制定《自然保護地法》的議案,建議將《自然保護地法》納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為全面建成中國特色自然保護地體系提供堅強有力的法治保障。

 作為十二屆、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馬化騰連續九年在全國兩會期間建言獻策,遞交了約50份書面建議。建議內容包括數字經濟、鄉村振興、產業互聯網、粵港澳大灣區等,涉及產業發展、科技創新、經濟增長、文教衛生、區域發展、生態環保等諸多領域。(深圳特區報記者  周雨萌)

[責任編輯:劉亞寧]
香港商報版權作品,轉載須註明出處。
相關新聞


網友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