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時評】落實愛國者治港 公僕責無旁貸

2021-04-07 01:32
來源:香港商報

 全國人大常委會3.30通過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特區政府連日進行了密集的解說工作,對象遍及香港社會各界,其中不可或缺的,當然包括政府本身體系內的公僕。正如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昨於社交平台上載的片段指,完善選舉制度要跟香港國安法一併解讀,兩者均為國家及憲制層面上的重大舉措,同樣關乎能否貫徹落實「一國兩制」;當然,這亦關乎落實「愛國者治港」的原則,公務員於此當責無旁貸。

 基本法第1條訂明香港是國家不可分離的部分,第104條則訂明特首及主要官員等必須依法宣誓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香港國安法第6條並具體規定了在參選或就任公職時,應當依法簽署文件確認或宣誓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凡此種種,均體現了「愛國者治港」的要求。公務員作為特區政府及行政機關的主要成員,自然是「愛國者治港」的拼圖很大很重要部分。

 而完善香港選舉制度,亦有賴公務員做好相關工作。由做好修訂選制的本地立法,到確保日後選舉依足新制進行,公務員都是最前線的主要執行者。有謂鳥無翅不飛,完善選制的原則和制度制定固然重要,而公務員們的具體落實亦很重要。再宏觀地言,完善選舉制度無疑是落實「愛國者治港」的重要一環,與此同時,除直接與選舉相關的公務員外,其他全體公務員也要遵從「愛國者治港」的要求,既不能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必須依法處理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亦應積極配合提高市民的國家安全意識和守法意識等。

 的確,「愛國者治港」須深入到每一位公僕心裏。公務員的服務對象不單是特區政府,其實更包括了全體市民和整個國家。「愛國者治港」本就天經地義,「治港者」居然「不愛國」、「不愛港」方為荒天大謬。過往,公務員常強調政治中立,這項原則至今非但仍適用,且與「愛國者治港」完全兼容,並不矛盾。難道說,昔日的政治中立就等於容許推翻自己的國家、等於容許無視法律與憲法?如果將政治中立、不偏不倚與「反中亂港」掛鈎,那才實在是離譜至極!早前,所有公務員均須簽署聲明或宣誓確認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當局已強調,公務員跟普羅市民一樣享有言論自由,但以公務員身份發表言論時要與身份相符;公務員支持政府政策是責任所在,政治中立不是指兩邊都不幫,而在自己崗位上執行好政府政策就是政治中立。

 最新資料顯示,截至2020年6月30日,全港公務員職位編制和實際人數分別為188729人和177327人,其中2月底限期屆滿時未有簽署宣誓聲明的人數不足200人,比率低至0.1%,反映絕大多數公務員都接受及支持「愛國者治港」,而我們也歡迎愛國者繼續扮演治港者角色。完善選舉制度迄今已經踏出了中央層面的第一步,未來本地還有大量工作要做,包括做好後續的本地立法,以至完成日後的各項選舉等。「愛國者治港」的原則及制度已進一步確立,接下來就靠公務員帶領市民好好落實,這樣「一國兩制」必可行穩致遠,香港穩定繁榮亦必有更大保障。

 香港商報評論員 李哲

[責任編輯:岳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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