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時評】完善選制本地立法只爭朝夕

2021-04-09 02:08
來源:香港商報

 特首林鄭月娥昨日出席立法會答問會時重點談及關於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本地立法工作安排,表示如獲得行政會議通過,將於下周三(14日)向立法會特別加開的會議,提交《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進行首讀。這標誌着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本地立法工作正式開啟,港府和立法會應只爭朝夕,既要嚴格按照新修訂的《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規定進行本地修例工作,亦要結合香港實際情況,充分聽取和吸納各方意見,令新的選舉制度可以更快、更好、更順暢在港實施。

 全國人大常委會於上月30日全票通過新修訂的《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和附件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這為本港進行本地立法以貫徹落實新的選舉制度奠定了堅實的憲制基礎。過去兩周,港府面向全港社會、不同界別的代表和公眾展開了密集的解說工作,不足10日,就已合共舉辦5場政府內部解說會、68場座談會,並派發超過10萬本小冊子。多場解說宣講會不僅令社會各界和更多市民對完善選舉制度的必要性和迫切性有了更深的了解,也有助於相關草案可以更快、更順暢提交立法會進行審議。毫無疑問,本地立法工作中的關鍵一環即是立法會審議、表決《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中央已從憲制層面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現在就看香港如何完成本地選舉法例修訂。正如昨日出席本報舉辦的「全國兩會精神暨完善香港選制研習分享會」的嘉賓們所指,「波已傳到香港手上」,港府和立法會責無旁貸需要將本地立法做好。

 根據昨日林鄭特首在立法會答問會上的發言,政府已經訂明了清晰的本地修例時間表和進程圖。完善選舉制度修例草案將在下周三正式在立法會首讀,而修例草案將涵蓋五條主體法例和相關附屬法例,包括:修訂《行政長官選舉條例》、《立法會條例》、《選舉管理委員會條例》、《區議會條例》、《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並會修訂《緊急情況(換屆選舉日期)(第七屆立法會)規例》,更改立法會換屆選舉日期等。當相關草案在立法會完成審議並獲得通過後,政府即可根據最新的選舉制度,開始籌備未來三場重要的本地選舉工作,即選舉委員會選舉、立法會選舉和行政長官選舉。可見,本地立法時間緊迫,任務繁重,涉及面多,希望議員們以香港整體利益為重,恪盡職守,積極配合港府完成本地修例工作。

 香港國安法在本港落地實施後,黑暴和動亂有效得以制止,社會由亂向治;相信新的選舉制度法例在港落地實施後,亦可發揮應有功效,助力香港早日走出政爭泥沼,提升治理效能。希望港府和立法會齊心協力,互相配合,積極做好本地立法修訂工作,早日落實完善選舉制度。只有貫徹落實好「愛國者治港」原則,「一國兩制」實踐才能回歸正確軌道,香港才能實現優質民主、良政善制、聚焦發展,確保香港長期保持繁榮穩定。

 香港商報評論員 趙燕玲

[責任編輯:程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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