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首讀二讀新選制草案 曾國衞:完善選制達至良政善治

2021-04-14 13:17
來源:香港商報網

 立法會14日加開大會,首讀及二讀《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表示,深信經過完善的選舉制度將可大大提升管治效能,讓行政、立法機關可以重回既相互制衡又相互配合,共同為香港整體利益,社會民生經濟發展而努力的初心設想,讓政府與社會各界一同集中精力發展經濟、改善民生,解決一些多年來未能解決的深層次問題,並將可憑此達致良政善治和長治久安。

 曾國衞動議二讀條例草案時感觸良多。「這幾年在議事堂上的種種亂象,甚至立法會2019年被非法闖入、佔領、大肆破壞,這些情景相信大家都仍然歷歷在目。議會被反對派癱瘓,7個月不能選出內會主席,維護國家尊嚴的《國歌條例草案》拖延了一年多,大大小小有利民生經濟的法案被無了期的拖延,令香港幾乎進入不能管治的境地。」他憶述,過去幾年,「一國兩制」受到嚴重衝擊,香港的繁榮穩定面對前所未有的挑戰,反中亂港勢力和激進分子通過選舉制度進入特區政治體制,「在議會內癱瘓議會的運作,阻撓特區政府依法施政;在議會外為暴力撐腰,不惜以『攬炒』為目標,策劃奪取立法會主導權,要脅行政長官下台,甚至意圖奪取政權」,這些亂象充分凸顯特區選舉制度存在明顯的漏洞和缺陷。

 中央完善香港選制合憲合法

 曾國衞談到,去年中央出手訂立香港國安法,即時起了重大的震懾作用;然而,特區選舉制度仍然存在缺陷和漏洞,「一些反中亂港的分子仍繼續利用議會平台和議員身份試圖顛覆政權,破壞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為徹底解決有關問題、杜絕有關情況,中央政府今次再度出手,從國家層面完善特區選舉制度,讓特區可以重回正軌、撥亂反正、由亂而治」。

 他指出,政治體制是中央事權,而選舉制度是其重要的組成部分,「決定乃根據憲法、基本法和香港國安法的有關規定所作出,可謂合憲合法、有理有據、出師有名、擲地有聲」。他說,中央從國家層面完善香港選舉制度,彌補選舉制度漏洞,將為「愛國者治港」提供堅實的制度保障,使「一國兩制」的實踐重回正軌、行穩致遠,鞏固特區憲制基礎,維護國家安全和香港繁榮穩定。

 選委會最能代表香港整體利益

 這次完善選舉制度的核心內容是重新構建選委會並賦予新的職能,選委會獲賦予兩項新的重要職能--負責選舉40名選委會界別的立法會議員,亦參與提名全部立法會候選人。曾國衞認為,選舉委員會是最具廣泛代表性和體現均衡參與的選舉團體,界別分組和委員分布全港各階層、各領域,最能代表香港的整體利益,因此由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較大比例的立法會議員,完全符合香港的整體利益考慮。

    立法會首讀及二讀《2021 年完善選舉制度 ( 綜合修訂 ) 條例草案》,由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動議。记者馮俊文攝

 他續稱,本港在未來12個月將舉行三場重要選舉,包括今年9月19日先進行選委會界別分組選舉、今年12月19日舉行第7屆立法會換屆選舉、明年3月27日舉行行政長官選舉。他形容修例工作時間十分緊迫,政府會全力以赴,配合立法會審議工作。他十分感謝立法會的全力配合和議員們的辛勞付出,希望條例草案能在5月底前順利完成審議三讀通過,以開展接下來大量的選舉籌備工作。

 曾國衞動議後,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宣布,按照議事規則,二讀辯論中止待續,將交由相關法案委員會去處理,並宣告休會。

 政府官員無資格任選委會當然委員

 此外,有報道指政府官員將以公職身份成為選委會當然委員,特區政府昨澄清,這與《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建議不符。根據條例草案建議修訂的《行政長官選舉條例》(第569章)的附表第5L條,若某人為政府的主要官員、首長級人員、政務主任、新聞主任、警務人員;或任何其他以其公職身份擔任指明職位的公務員,則沒有資格擔任選委會的當然委員。在這情況下,他們應指定有關團體或單位中擔任職位的另一人登記為當然委員。該指定人士的登記同樣須經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批准。(記者林駿強、馮煒強)

[責任編輯:鄭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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