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三讀通過有關公職人員宣誓的條例草案,規定區議員需要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條例將於本月21日刊憲並生效。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曾國衛表示,4名曾經被依法認定不符合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的現任區議員,在草案生效後,將即時喪失區議員資格。
將於本月21日刊憲生效
立法會昨日以40票贊成、1票反對,通過區議員宣誓條例草案,法例將於下星期五刊憲生效。民政事務局局長將獲授權出任監誓人,當局正研究宣誓安排的細節,將盡快公布。條例列明,律政司司長可以以立法會或區議會議員違反誓言,或不符合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的法定要求,提出法律程序,有關議員會即時自動暫停職務,直至法庭對有關訴訟有最終決定,律政司亦可於任何時間提出法律程序,如果法庭裁定某議員、某日開始失去議員資格,則由該日起不再享有任何相應待遇。
岑敖琿等4人將失區員資格
曾國卫表示,4名曾經被依法認定不符合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的現任區議員,即是梁晃維、岑敖暉、袁嘉蔚及鄭達鴻,在草案生效後,將即時喪失區議員資格;至於其他區議員,當局正研究宣誓的地點、時間及方式,會盡快公布詳情,民政事務局局長在取得特首授權後會出任監誓人,未能出席宣誓的人亦會即時喪失區議員資格。
對於有議員質疑,草案賦權律政司司長可以暫停被認為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區議員職務是權力過大,曾國卫指這是考慮到如果讓相關人士繼續行使及執行重要的職務,會損害香港的整體利益,亦不符合人大常委會的決定精神,認為現行安排恰當及對稱。
多名反對派區議員在修例前已自行辭任。會上,建制派議員都表明支持草案,法案委員會主席、自由黨張宇人表示,草案清晰列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的準則,無半點含糊,認為可以扭轉以往有人混水摸魚,「發誓當食生菜」的情況。他又指,以往有人在宣誓期間配以道具、口號、亂改誓詞、甚至披上「港獨」旗幟,完全視中央及特區政府如無物,反映修例的必要性,強調若議員不真誠宣誓,絕對無資格留在政府體制,遑論申領由公帑支付的薪酬。
擁護基本法屬基本要求
民建聯主席李慧琼指出,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是基本要求,是不容爭議的政治倫理,宣誓條例為公職人員資格「層層把關」,防止有人暪天過海進入特區架構,可做到正本清源。她批評區議會近年淪為本港亂源之一,有人不斷透過議會平台挑動矛盾,包括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仍有區議員動用人力物力搞所謂的「35+初選」及籌備公民議政平台挑戰香港國安法等。她強調,不論政見如何,出任公職等同加入特區體制一部分,不能作出違反「一國兩制」及基本法的行為,如有人堅持要踩界,就要承擔後果,而今次草案只是將底線講清楚。
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認為,由行政長官指定人士監誓,貫徹行政主導原則,宣誓條例亦向社會發出清晰信息,宣誓者須表裏合一,不能作出違法違憲行為。
工聯會郭偉強形容,反對派「心中有鬼」,不少市民歡迎他們辭職;謝偉銓則表示一些不想宣誓、怕宣誓的議員請辭,對香港及社區不是損失而是好事,亦反映修例成功將區議會撥亂反正,為香港政制正本清源。(記者 馮煒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