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河源市和平縣兩名確定為新冠密切接觸者的男子,因未落實個人防護、居家隔離等規定要求,反而四處活動,被警方處以10日行政拘留的處罰。
6月14日,廣東省公安廳官方微博@廣東公安發布通報稱,6月12日,和平縣警方依法對兩名被確定為新冠病例密切接觸者後未嚴格落實個人防護措施,且未主動到相關部門進行登記,反而四處外出活動的違法人員執行行政拘留措施。
經查,6月1日,佛山市南海區疾控中心電話通知葉某龍(男,32歲)、葉某朋(男,35歲,均為和平縣人)為新冠病例的密切接觸者,要求兩人落實防護措施並實施居家隔離14天。期間,兩人沒有落實疫情防控的規定要求,返回和平縣後,還四處外出活動,給防控工作增加難度並帶來風險。據和平縣流行病學調查顯示,兩人共造成次密切接觸者65人,一般接觸者71人,並導致葉某龍居住的小區樓棟實施封閉管理措施,涉及管控19戶共6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