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在京舉行 審議增加基本法附件三內容

2021-08-17 23:15
來源:新華社

 據新華社報道,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17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一次全體會議。栗戰書委員長主持。

 常委會組成人員153人出席會議,出席人數符合法定人數。

 會議聽取了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江必新作的關於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草案三審稿進一步完善個人信息處理規則,對應用程式過度收集個人信息、大數據殺熟以及非法買賣、洩露個人信息等作出有針對性規範,做好與民法典有關規定的銜接,完善個人信息跨境提供的規則及保護投訴、舉報機制等。

 會議聽取了江必新作的關於監察官法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草案三審稿增加關於提高監察官專業能力的規定,明確對監察官的錄用、選拔應依照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明確監察官對於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侵犯監察官權利的行為有權提出控告等。

 會議聽取了江必新作的關於法律援助法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草案三審稿增加規定國家建立健全法律服務資源依法跨區域流動制度機制,支持偏遠地區開展法律援助,完善法律援助機構服務方式和內容,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加大人權司法保障力度等。

 會議聽取了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叢斌作的關於醫師法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草案三審稿完善醫師權益保障、執業風險分擔機制,增加促進中西醫結合、加強基層醫師隊伍建設、醫師在公共場所參與救治免責條款、規範醫師執業行為等內容。

 會議聽取了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王寧作的關於兵役法修訂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草案二審稿增加保護個人信息安全的內容,明確初次兵役登記的時限要求及可採取網絡登記方式進行,增加對女軍人權益保護的規定等。

 憲法和法律委員會認為上述5項草案已比較成熟,建議提請本次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

 會議聽取了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周光權作的關於反有組織犯罪法草案修改情況的匯報。草案二審稿增加建立健全反有組織犯罪工作機制的規定,完善涉及未成年人的反有組織犯罪工作規定,明確境外黑社會組織實施犯罪的法律適用等。

 會議聽取了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徐輝作的關於家庭教育法草案修改情況的匯報。草案二審稿將法律名稱修改為家庭教育促進法,鼓勵和支持為家庭教育事業進行捐贈或提供志願服務,針對教育培訓機構亂象對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機構和家庭教育服務機構作出規範等。

 會議聽取了王寧作的關於陸地國界法草案修改情況的匯報。草案二審稿明確規定提高邊境基礎設施建設水平,增加有關陸地國界宣傳教育的規定,明確締結劃界條約、勘界條約的權限和程序等。

 會議審議了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關於提請審議科學技術進步法修訂草案的議案。修訂草案的主要內容包括加強基礎研究,強化國家戰略科技力量,推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完善和優化國家創新體系,激發科技人員創新創造活力,優化區域創新布局,擴大科技開放與合作,營造良好創新環境等。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主任委員李學勇作了說明。

 會議審議了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關於提請審議修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的議案。此次修訂增加防治對象、調整適用範圍,完善政府及其相關部門職責,加強源頭防控和噪聲分類管理,強化社會共治,明確法律責任、加大處罰力度。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主任委員高虎城作了說明。

 會議審議了農業與農村委員會關於提請審議種子法修正草案的議案。修正草案擴大植物新品種知識產權權利保護範圍及保護環節,建立實質性派生品種制度,完善侵權賠償制度,用制度導向激發原始創新活力。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劉振偉作了說明。

 為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國務院提出了關於提請審議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草案的議案。受國務院委託,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副主任于學軍作了說明。

 會議審議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關於提請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增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國性法律的決定草案的議案、關於提請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增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國性法律的決定草案的議案。受委員長會議委託,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沈春耀作了說明。

 為推動完善我國訴訟制度,明確四級法院審級職能定位,加強審級制約監督體系建設,全面優化司法資源配置,保障法律正確統一適用,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了關於提請審議關於授權最高人民法院在該院和部分地區開展四級法院審級職能定位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草案的議案。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作了說明。

 會議聽取了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主任委員吳玉良作的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

 會議還審議了有關任免案等。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晨、曹建明、張春賢、沈躍躍、吉炳軒、艾力更·依明巴海、萬鄂湘、陳竺、王東明、丁仲禮、郝明金、蔡達峰、武維華,秘書長楊振武出席會議。

 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楊曉渡,國務委員王毅,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軍,全國人大各專門委員會成員,有關部門負責同志等列席會議。(圖源:新華社)

[責任編輯:朱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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