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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放的通告

2014-06-03
来源:重庆日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放的通告

  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定于6月5日上午10∶30至10∶42在全市进行防空警报试鸣放,望全市军民闻声勿惊。警报信号规定如下:

  一、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1个周期(时长3分钟)。

  二、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1个周期(时长3分钟)。

  三、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四、灾情警报:鸣3秒,停3秒,反复30遍为1个周期(时长3分钟)。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4年5月12日

[责任编辑:朱劍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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