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纪委监察局在中纪委网站公布了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方案,增设了第六、第七、第八等三个纪检监察室,将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力度。
市纪委此次改革是为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需要,按照中纪委关于聚焦中心、突出主业的要求,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避免职责交叉,经中央纪委审核并报重庆市委同意,重庆市编委批准了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方案。
整合5个内设机构
市纪委此次改革将办公厅、监察综合室、预防腐败室整合为办公厅,将党风政风监督室(市政府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执法和效能监督室整合为党风政风监督室(市政府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组建2个内设机构
在干部管理室的基础上组建组织部;在宣传教育室的基础上组建宣传部。
此前,中纪委的机构改革方案中,已组建了组织部和宣传部两个内设机构。
增设4个内设机构
为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力度,增设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七纪检监察室、第八纪检监察室。
同时,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和“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大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检查,增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更名2个内设机构
本着与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内设机构上下基本对应的原则,市纪委将法规和申诉室更名为法规室,将案件管理室更名为案件监督管理室。
撤销1个内设机构
结合重庆实际,根据工作需要,撤销派驻机构业务指导室。
内设机构改革后,市纪委监察局机关保持了内设机构总数、行政编制数、领导职数“三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