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先行示范区空间布局示意图
【香港商报讯】实习记者程子帅报道:6月25日,记者从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5月30日联合下发了《浙江省湖州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标志着湖州成为全国首个地市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也是湖州有史以来第一个国家战略。
湖州位于浙江北部、太湖南岸,境内森林覆盖率50.9%,常年提供了60%的入太湖自然径流量,是太湖流域和长三角地区重要生态涵养区和生态屏障。“行遍江南清丽地,人生只合住湖州”,是元代诗人戴表元对湖州良好人居环境的赞誉,也是今日湖州的写照。
据了解,《方案》提出了四大类45项指标体系,明确了构建七大体系的主要任务和实施十大示范工程的主要抓手;对湖州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战略定位是,努力打造绿色发展先导区、生态宜居模范区、合作交流先行区、制度创新实验区;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文明建设“湖州模式”,为本地区乃至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积累有益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据介绍,湖州成为全国首个地市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与湖州良好的生态文明建设基础密不可分。湖州在全国率先实现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和城乡垃圾收集处理全覆盖,主要入太湖断面水质连续6年保持Ⅲ类水质;湖州在全国率先开展“美丽乡村”建设,80%的乡镇创建为国家级生态乡镇,安吉县荣获全国唯一的县域“联合国人居奖”;在全国率先实施绿色GDP考核,探索建立了水源地保护生态补偿、矿产资源开发补偿、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等制度。多年来,湖州相继荣获了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等多项荣誉。
湖州市长陈伟俊表示,湖州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将按照《方案》要求,在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评价、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领导干部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编制自然资源负债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确权登记、资源产出率统计、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推行市场化机制、环境信息公开等方面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勇于实践,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趟出一条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