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缴费为2013年度的三分之一,政府资助占筹资的七成
文/羊城晚报记者 尹安学 通讯员时啸华
今日,广州市医保局介绍,按照刚公布的城镇居民医保过渡期政策,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今日起可以参保缴费。
广州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将合并,并将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届时,城乡居民医保年度将统一为自然年度(即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根据此调整,在2013城镇居民医保年度(2014年8月31日结束)后、在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实施前,即201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为2014年城镇居民医保过渡期。此次办理的是城镇居民医保过渡期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
个人缴费为去年的1/3
市医保局副局长何继明介绍,符合2014年城镇居民医保过渡期参保缴费的人员范围是: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未成年人、非从业居民、老年居民,以及具有本市学籍的在校学生。
据介绍,过渡期医保缴费标准为2013居民医保年度的三分之一。各级政府资助额占居民医保费的七成,承担了缴费的主体责任。
学生缴费由学校代扣
新参加居民医保的城镇居民(未成年人、非从业人员及老年居民)可携带户口簿、身份证,以及个人委托扣费银行卡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或者本市居住地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对于已参保并委托银行自动扣费的人员,只需在原申报缴费银行账户中存入足额的款项即可,银行将会自动划扣居民医保费。但需要提醒的是,已参保但未申报扣款账户的参保人,仅能选择到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广州农商银行进行现金缴费。
为方便缴费工作,市医保局特别建议新参保人应选择“委托银行划账”方式缴费。对于过去选择现金缴费的,建议尽快到各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申报扣款银行账户,以避免影响个人医保待遇享受。
目前,广州城镇居民医保费用可委托扣费银行多达23家,分别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广发银行、邮政储蓄、交通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华兴银行、南昌银行、南粤银行、广州银行、东莞银行、东亚银行、广州农商银行、广东农信社等。
另外,对于在校学生,医保费将于9月1日开学后,由所在学校统一代扣代缴,学生家长无需到街道以个人名义为其参保,其医保待遇也可以从9月份起享受。
缴费打折待遇不打折
针对城镇居民普遍担心的由于缴费的下降,待遇会不会同步下降的问题,何继明说,尽管个人缴费下降,但医保待遇并不降低。
他进一步解释到,未成年人、老年居民、非从业人员自成功参保缴费的次月起,将按照2013居民医保年度的有关标准享受住院、门特、门慢及普通门诊等医疗待遇;在校学生于12月31日前缴费的,从9月起享受待遇。过渡期内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仍高达22.83万元,真正体现“缴费打折,待遇不打折”。
不再发放磁条医保卡
社保卡领卡指引:新参加居民医保的城镇居民(未成年人、非从业人员及老年居民)在缴费次月28日后,可到社保卡制卡银行指定网点领取社会保障卡,或等待银行电话通知领卡(具体银行网点可登录医保网查询www.gzyb.net,或到各区医保经办机构前台咨询)。
除特殊原因无法制作社保卡的人员外,新参保人员将不再发放磁条医保卡。而且,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时,新参保人还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选择自己的社保卡制卡银行。
目前社保卡制卡银行有光大银行、农业银行、广州银行、广发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8家。但需要提醒的是,社保卡制卡银行一旦选定,两年内不得更改。另外,原已通过街道(镇)渠道申领社保卡的参保人,只需使用原社保卡即可,无需另行申领。
过渡期各类人员筹资标准(单位:元/人)
人员类别 个人缴费 各级政府资助 总筹资标准
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 40 107 147
非从业居民 200 107 307
老年居民 267 333 600
提醒
如连续两年未缴费
需重新办参保手续
对于新生儿参保问题,市医保局专门介绍到,只要家长在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及时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新生儿有关医保待遇是可以通过零星报销的方式进行追溯的。但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如新生儿从出生到办理参保登记时跨2013居民医保年度和2014年过渡期的,须足额缴纳2013居民医保年度和2014年过渡期的医保费后,方能按规定享受从出生开起的医保待遇。
另外,续保人员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只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手续即可。但对于连续两年未缴交居民医保费的人员,则需重新办理。
·尹安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