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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推广洗衣洗涤行业合同示范文本

2014-11-06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报讯]记者李苑立报道: 11月6日,由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联合广东省洗染行业协会,共同举办了“广东省洗衣洗涤行业合同示范文本推广通报会暨诚信经营承诺签订”仪式。

  会上,广东省消委介绍了该省洗衣洗涤合同示范文本制订出台和推广使用的目的和意义。针对洗涤行业存在的侵害消费者的行为,并向洗衣洗涤企业发出诚信经营倡议,同时组织了10多家企业举行了诚信经营承诺签订仪式。

  新消法更重视权益保护

  据悉,今年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合同规范提出更高的要求。《消法》第二十六条,除要求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还要求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自身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会上介绍,自去年8月广东消委会与广东洗染协会联合修订出台新的《广东省洗衣洗涤消费争议解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来,广东省洗衣消费环境明显改善,相关投诉逐步减少,消费者满意度不断提高。特别是《办法》在国内率先引入议价洗涤的新概念,为消费者送洗名贵衣物提供多一重保障,减少了出现质量问题经营者无法承担高额赔偿的风险,受到消费者和经营者的欢迎。

  据悉,广东省洗染协会曾就此问题调查回访了200多名消费者,均表示肯定和赞同。据了解,《办法》还被司法部门作为判决类似诉讼案件的重要依据,其成功做法被其他省份借鉴引用。

  广东是洗衣消费大省

  会上指出,广东省是洗衣消费大省,洗衣洗涤行业一直走在国内前列,此次出台的洗衣洗涤合同示范文本是该行业国内首个省级合同示范文本,相信在国内会起到标杆示范作用。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广使用,对规范行业的经营行为,建立行业诚信和信誉,特别是解决由于长期以来合同规范缺失引发的消费矛盾和纠纷有实际性的作用。

  据了解,由于缺乏合同规范,以往发生洗衣质量问题时,往往难以分清相关方的责任,消费者和经营者最终要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纠纷,费时费力,还不一定有满意的结果。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后,经营者与消费者的权利、义务都有明确的界定,无论对经营者还是消费者,无论对推动行业发展还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都是“双赢”。

[责任编辑:李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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