貼上了“公務用車”標識的公車
13日中午,在九江市八里湖新區管委會的車庫里,幾輛貼著醒目“公務用車”標識的小車整齊地停放在車位上。“貼上這個標識后,就將公務用車‘曬”在了陽光下,可以隨時隨地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八里湖新區機關事務中心副主任、車隊隊長熊華慶說。“目前,車隊17輛公務用車全部貼上了‘公務用車’標識,各機關部門要用車,統一由車隊調配。”據了解,將公務用車貼上標識,此舉在國內并不多見。
是否屬公車,一看便知曉
記者看到,“公務用車”的標識統一貼在車尾兩側,上方是“九江市八里湖新區”字樣,中間是“公務用車”幾個大字,下方打上“監督電話:0792-3906809”字樣,整個標識簡潔而醒目,即使是在距離車輛50米的地方,都能看得清楚上面的字。
八里湖新區機關事務中心副主任、車隊隊長熊華慶告訴記者,為了根除杜絕公車私用現象,八里湖新區摸索出了這個將公務用車“曬”在陽光下的辦法。“貼上這個標識后,車子是否屬公車,群眾一眼就可以看出來,增加了透明度,極大地方便了監督。”
熊華慶告訴記者,自從將公務用車“曬”在陽光下之后,車隊也曾接到過幾個群眾舉報電話,反映貼有“公務用車”標識的車輛停放在某地,懷疑存在公車私用問題。但是,經過核實,舉報全都不實,當時車輛確實是受派遣用于工作。“雖然群眾的反映有誤,但由此也說明,貼上這個標識后,監督的力度確實是增大了。事實上,自從實行這個辦法后,17輛公務用車沒有發生過一起公車私用事件。”
如果要用車,統一來調配
據介紹,目前八里湖新區各機關部門,除了環保、城管等單位的執法車輛沒有收歸車隊統一管理外,其他車輛全都被“收編”,統一進行調配。目前,已有市政園林局、市容環衛局、企業服務局等17家單位的車輛,統一貼上了“公務用車”的標識。
這17輛公務用車,有小轎車,有面包車,也有小客車。哪個單位要用車,首先要向機關事務中心進行申請,申請內容包括何人何事何時要去何地等。經過審批同意后,再由機關事務中心根據各個單位用車距離的遠近,事情的輕重緩急,進行統籌調配。每輛車子都配有專門的鑰匙盒和出車登記簿,實行定車定人制度,出車要登記,入庫要交鑰匙。司機本人上下班,一律自己騎自行車或坐公交車。
“在以前,一些單位領導的‘專車’,下屬部門很難調得動,但是這種情況在八里湖新區不存在,機關事務中心有權調度領導的車子,徹底打破了領導‘專車專用’的特權,提高了辦事效率,節約了公務用車成本。”
一個小標識,破解大難題
采訪中,多名機關單位干部告訴記者,中央八項規定出臺以來,群眾對公車私用現象監督的熱情也大大提高。但是,目前,群眾對公車私用現象進行監督,還存在一定的困難,難就難在普通群眾很難分清楚哪些是公車,哪些是私車。
近年來,一些地方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也曾建議給公務用車貼上醒目標識,方便群眾監督,但是實際上很少有地方付諸實施。公車、私車無法區分,監督也就無從談起。在這種情況下,一些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往往也就心懷僥幸,時不時踩踩紅線。“而實際上,要解決群眾分不清公車私車這個問題,并不是什么難事。八里湖新區這種做法,一個‘公務用車’標識,就將一個大難題破解了。試想,誰還敢將這樣一輛貼有明顯標識的公車用于私事呢?八里湖新區這種新舉措,無疑為監督公車提供了一個樣本。”
不過,采訪中記者了解到,八里湖新區此舉之所以見效很快,取得成功,與其自身“小”、“少”、“集”的特點有關。“小”是指八里湖新區是九江市一個新成立的行政區劃,面積不大,公務用車活動范圍相對較小;“少”是指新成立的八里湖新區機關單位相對較少,公務車輛不多,統一管理起來較為方便;“集”是指八里湖新區的機關單位辦公地點較為集中,距離車隊很近,要申請使用車輛很方便。“當然,不管一個地方的范圍有多大,機關單位數量有多少,辦公地點是否集中,對于公車管理來說,將其打上標識,‘曬’在陽光下,是萬變不離其宗的道理,只不過各地根據自身特點,在具體操作上有所不同而已。”采訪中,多名機關單位工作人員這樣認為。
信息日報記者曹誠平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