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关员查获的仿真枪
[香港商報訊]記者陸紹龍、通訊員劉瑩報道:近日,珠海拱北海關下屬閘口海關在拱北口岸粵澳直通車進境車道對一輛兩地牌“寶馬”小轎車進行隨機抽查時,發現該車後備箱中有一個黑色手提箱,開箱後赫然發現標有“STⅠ”的疑似仿真槍1支,配備3個彈夾、1袋塑料子彈、1罐高壓氣體等配件。據年僅24歲的澳門籍司機榮某稱,上述物品為其個人興趣愛好,擬攜帶前往中山參加射擊比賽。
據了解,此類似案件海關在拱北口岸一周內查獲的第二起。8月28日下午,該關在旅檢現場進境無申報通道從旅客羅某攜帶的挎包中查獲3件仿真度較高的疑似仿真槍零配件,包括1個槍機和2個彈夾。
據閘口海關關員介紹,仿真槍屬國家禁止進出境物品。《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進出境物品表》中明確規定:運輸、攜帶、郵寄仿真槍進出境未向海關申報的,海關均將按職責予以沒收,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有關規定處罰。走私仿真槍進出境,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