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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超標電動自行車將退市

2015-12-31
来源:香港商報網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盧偉報道:30日,惠州市向媒體通報:惠州超標電動自行車設定的2年使用過渡期將在2015年12月31屆滿,該過渡期屆滿后,將禁止超標電動自行車在惠州全市范圍內上路行駛。

  交通違法嚴重

  據介紹,凡是不能實現人力騎行,或者最高車速超過20km/h,或者制動性能不達標,或者車架前叉組合件強度不符合要求,或者整車重量大于40kg、電動機功率大于240W、蓄電池標稱電壓大于48V等指標綜合判定不符合上述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均為超標電動自行車。

  惠州在2013年要求各市在確保社會穩定和市民生產生活不受重大影響的情況下,對在用超標電動自行車設立一個過渡期,過渡期最長不得遲于2015年12月31日,過渡期間可對超標電動自行車實行臨時登記措施,通過加強管理,逐步淘汰超標電動自行車。

  惠州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超標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現象突出,引發了大量交通事故。據不完全統計,近兩年來,惠州僅江南、江北交警大隊轄區發生涉及超標電動自行車的事故約4000余宗,造成64人死亡。占交通事故總量和死亡人數的70%左右。

  設立9個月的已上牌超標電動自行車退市期

  據通報,2016年1月1日至9月30日,為已上牌超標電動自行車退市期,在此期間使用者應改用其他合法出行方式,放棄使用超標電動自行車;2016年10月1日起,對繼續使用超標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的行為,將依法按摩托車管理相關規定查扣并從嚴處罰。

  據介紹,為減少車主的損失,惠州將會給予已上牌超標電動自行車每輛500元補貼,車主可在2016年4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申領補貼。

  退市期間,該市倡導電動自行車銷售商開展“以舊換新”讓利銷售活動。超標電動自行車車主將車輛交給電動自行車銷售商,與商家自行協商換購價格,換購合標電動自行車。

[责任编辑:董慧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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