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
(2016-2018年,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黑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为生态资源大省,为进一步发挥黑龙江省整体生态化优势,大力发展绿色产业为龙江人民创造财富,切实解决全省区域性、季节性大气环境问题,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省政府2016年1月第59次和2月第61次常务会研究,审议通过《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在燃煤、重点企业、机动车尾气、城乡面源污染治理和特殊时段空气质量管控等五方面采取措施,确保到2018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
现将《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各界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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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刚 13766858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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