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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約導游”來了但為啥叫好不叫座

2016-11-04
来源:羊城晚報

  “網約導游”,自問世起就被視作是解決宰客、甩團、強制購物等“導游之痛”的市場利器。5月份國家旅游局出臺了相關政策,廣東、吉林、長沙等多地陸續啟動線上線下導游自由執業試點工作。記者調查發現,試點運行幾個月來,目前“網約導游”正遭遇呼聲高、現實冷的窘境。業內專家建議,要讓“導游自由執業”更好地發揮作用,還應尊重市場規律。

  【現實】

  大平臺訂單偏少

  有導游一單未接

  距各地上線導游自由執業試點已過去幾個月時間,記者調查發現,目前不少試點生意冷清,并未出現預期效果。

  近日,記者登錄“廣之旅·易起行”官網時發現,在“自由執業導游預約”頻道的“熱門導游推薦”欄目下,一共推薦了8名導游。這些導游,有的已有近10年的工作經驗并擅長各類旅游向導,有的還獲得過“廣之旅最美全陪導游”稱號。不過,記者發現“熱門導游并不熱門”。從公布的導游評價內容看,8名導游中,有的人一條評價信息也沒有,大部分只有兩條以內的評價。

  面對如此少的點評數,廣之旅坦言目前自由執業導游獲得的訂單數量并不多,原因主要是該平臺尚未對該項目進行大規模的宣傳推廣。

  攜程是較早上線導游自由執業試點的線上平臺。記者查看發現,“導游自由執業”在這里“藏得有點深”,游客找導游“有點難”。有游客就表示,如果不提前詳細告知游客位置很難找得到。進一步查看發現,當旅游地點選定“廣州”后,該平臺僅顯示有9位導游可以接受預訂。從攜程公布的導游訂單數看,有的導游直到目前還未接到第1單。供職于某大型旅行社的專職導游趙林告訴記者,如果按照自由行的需求量看,無論自由執業導游數量還是訂單數,試點的數據都有待進一步提升。

  【疑慮】 游客盼降服務費 責任險厘定模糊

  導游服務費是推行導游自由執業后的關注焦點。從目前平臺方公開的費用顯示,最低為200元/天,高的可以達到800元/天。

  一位桂林自由執業導游小張告訴記者,她在幾個平臺注冊了自由執業導游。“不同平臺給出的標準不同,有些平臺給導游制定的是固定標準200元/天。如果帶團人數5個人以下,這個價格還可以接受。如果超過10個人,我覺得有點低。”小張說,如何讓導游服務費用更靈活,是吸引導游自由執業的關鍵因素。

  2015年“全國優秀導游員”林哲表示,制約導游自由執業推廣的現實門檻還有保險問題。根據“關于開展導游自由執業試點工作的通知”,參與自由執業的導游應具有導游自由執業責任保險,每次事故每人責任險限額不低于50萬元人民幣。林哲認為,導游未來一年帶團數量和人數處于未知狀態。如果保費由導游承擔,導游帶團收入又不抵保費的話,就會影響導游參與的積極性。

  記者調查發現,目前不同平臺對于導游責任險的交納主要采取模糊處理,一是保費由平臺方出,但平臺僅對平臺所在旅行社內部導游開放;二是暫時未收取,未來會研究具體收取方案。

  調查還發現,導游自由執業遇冷,還與游客態度密切相關。“200元一天的價格,感覺還是高了。如果只是兩個人出游,去云南玩一個星期,僅導游費就要1000多元。整體開銷偏大。”一位準備出發去云南的廣州大學生說。還有游客稱,如果只是一日游,報團更劃算。“當地一日游的團費,一個人只要百十元既包交通還包餐,還有導游講解。”

  此外,對于自由執業導游的投訴索賠問題也讓游客產生顧慮。“從旅行社報團,導游有問題可以找旅行社。現在自由選導游,一旦出了問題,只能賠償幾百元導游費。”一位計劃去臺灣環島游的游客告訴記者,他從平臺方了解到的情況是,導游服務費會先打到第三方賬戶,如果游客不滿意經平臺核實后,費用會退回給游客,至于其他賠償就非常難爭取了。

  專家點評

  單獨請導游并不便宜

  服務費高低要市場化

  對于導游自由執業遇冷的現象,知名旅游專家、中國未來研究會旅游分會副會長劉思敏博士告訴記者,“完全在預料之中”。

  劉思敏說,“其實,單獨請導游的費用是很高的,普通人享受不起這個服務。先前團隊的形式十幾個人或者幾十個人分攤導游費用,比單獨請便宜很多。”劉思敏稱,現在需求多元化了,也有人想要開展個性化的深度游,但是這些需求仍然占少數。“雖然選擇自由行的游客占多數,但是一提到要額外增加成本,很多人就不愿意了。特別是,現在市面上還有為數不少的低價團,存在價格對比。這就讓導游自由執業變得叫好不叫座。或者說,看上去很美,實際上沒有需求。即使有需求,實際也沒有支付意愿。”

  劉思敏直言,導游自由執業要大規模發展起來,還要經歷長時間的市場培育期。“導游自由執業媒體炒得很熱,但在旅游者之間并不熱,很多人甚至都不知道去哪里找導游。”,另外“平臺只提供參考價,導游可以自行定價。基本的勞務價格,要由市場供求決定。但是,導游服務提供給游客時,在平臺上要進行明碼標價。”同時,在發生游客投訴時,平臺有義務進行先行賠付,至于是否要向導游收取一定金額的保證金,收多少,也要根據市場調節。

  劉思敏還建議,對于導游責任險問題,應持推廣態度,不應強制規定。“降低門檻對于目前帶動導游自由執業具有重要意義。畢竟旅游所導致的風險相對較小。應先引導兼職導游到平臺上去樹立個人品牌,這樣對平臺的依賴性相對不大,也有利于后續的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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