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5”在行動“有逃必追”

2017-05-16
来源:香港商報網

  【香港商報網訊】15日福建省“5·15”打擊和防范經濟犯罪宣傳日新聞發布召。會上據福建省公安廳副廳長楊建平介紹,福建省公安機關在2016年就破獲各類經濟犯罪案件9170起、比上年上升22.1%,挽回經濟損失2.2億餘元。福建公安機關主動策應中央反腐敗工作大局,堅持“有逃必追”,深入推進“獵狐行動”。2016年,共從21個國家(地區)抓獲境外在逃人員67名,並協助紀委、檢察機關緝捕多名外逃涉腐人員。

  2017年5月15日是第八個全國公安機關打擊和防范經濟犯罪集中宣傳日。今年“5.15”宣傳日活動的主題是“與民同心為您守護”,通過突出為民主題、創新“互聯網+”形式,在全省營造強大宣傳聲勢和良好輿論氛圍,不斷提升人民群眾識別和防范經濟犯罪的意識和能力,積極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

  他說,盡管福建省公安機關持續加大對經濟犯罪特別是涉眾型經濟犯罪和民生型經濟犯罪的打擊整治力度,但當前經濟領域各類風險集聚,諸多矛盾疊加,經濟犯罪形勢依然嚴峻複雜。尤其是群眾關注的非法集資和傳銷犯罪手法不斷翻新,從傳統的資源開發、種植養殖等“實體經濟”,向理財眾籌、金融互助、虛擬貨幣、消費返利等純“資本運作”拓展,“互聯網+傳銷+非法集資”模式的案件多發,複合式、涉眾型、網絡化趨勢更加突出,迷惑性、隱蔽性、防控難度進一步加大。

  楊建平表示,參與非法集資、傳銷犯罪的後果是慘痛的,輕則錢財受損,重則傾家蕩產。但還是有群眾不斷陷入非法集資、傳銷犯罪陷阱,將自己辛苦賺來的血汗錢葬送到無底洞中。因此,希望廣大群眾都能積極投身到打擊和防范經濟犯罪中來,切實認清非法集資、傳銷等涉眾型經濟犯罪的本質和危害,牢固樹立謹慎投資的風險意識和自我保護的防范意識。首先,不要盲目相信投資理財項目,不要盲目聽從宣傳廣告,不要輕信他人誘導,更不要眼紅高額回報,這樣才能確保自己不落入非法集資、傳銷的陷阱圈套。其次,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非法集資、傳銷不受法律保護,因參與非法集資、傳銷活動受到的損失,由參與者自行承擔。第三,要積極支持司法機關依法查處經濟違法犯罪行為,發現非法集資、傳銷等經濟犯罪線索要及時舉報,共同打擊經濟犯罪行為,全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記者張傑 實習記者葉飲敏

[责任编辑:吴梓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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