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昨日,湖北省政府召開湖北推進“全面依法治省”新聞發布會。湖北省推動全面依法治省高位求進,為湖北“建成支點、走在前列”提供堅強法治保障。
湖北省省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王興於介紹,近年來,湖北省在全國率先建立法治建設績效考核制度,並對全省市州和省直部門以及在鄂高校、在鄂大中型國有企業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履行法治建設責任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納入各地各部門各單位政績考核體系。同時,湖北省人大常委會積極穩妥地推進設區的市依據法律授權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權。新獲得地方立法權的11個市,圍繞本區域城市管理、環境保護、曆史文化保護,共制定地方性法規25件。
王書記表示,湖北省為充分發揮地方立法對改革發展的促進引領作用,在生態、經濟、民生、社會等重點領域積極開展立法。在全國第一個制定了省人大代表約見國家機關負責人辦法;第一個出台關於土壤汙染防治的專門地方性法規;第一個以立法的形式全面禁止露天焚燒農作物秸稈;第一個出台湖泊保護條例。同時為了使地方立法更加科學,省人大常委會通過立法形式確立了“兩審三通過”、立法中評估、地方性法規實施情況報告等制度,建立了基層立法聯系點、立法新聞發布制度,落實立法協商、向下級人大征詢立法意見等機制,使湖北省立法質量和立法水平大幅提升。
近年來,湖北省圍繞2020年前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目標,出台了《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16-2020年)》,對五年法治政府建設任務、目標、責任作出了詳細安排。湖北省為精簡審批事項,提高行政效能,湖北省政府大力推進“放管服”改革,省、市、縣全面完成權力清單、責任清單編制公布工作,湖北省成為全國行政審批事項最少的省份之一。同時,湖北省針對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和行政執法人員進行全面清理,組織了最嚴格行政執法考試,共計143841人通過考試獲得行政執法資格。並且,各級政府不斷強化自覺接受監督意識,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比例也從兩年前2%提高至今年46.8%。
記者會上獲悉,湖北省在下一步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中將從4個方面全面推進。一是推進基層社會治理法制化,讓法治融入基層社會領域;二是以法治方式來協調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關系;三是堅持問題引領,在立法方面重點解決群眾反映的系列問題,在守法方面,重點解決法治信仰缺失等問題;四是面向群眾,將法治建設成果讓群眾親身參與體驗。見習記者何佳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