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記者杜林、宋璟報道:7月24日,江蘇省環保廳公布今年上半年25起典型環境違法案件。據悉,上半年江蘇立案查處環境違法行為5615件、處罰金額3.4億元,同比分別上升46%、26%。
江蘇省環保廳此次公布的典型環境違法案件主要涉及私設暗管違法排汙、治汙設施不正常運行、汙染物超標排放、危險廢物非法處置、建設項目環保違法違規等。
今年以來,江蘇環保系統持續加大環境執法力度,組織開展了太湖安全度夏聯合交叉執法檢查、工業汙染源全面達標排放、長江經濟帶化工企業汙染整治等多個環保專項行動,強化環保司法聯動,推進移動執法系統建設,依法嚴厲打擊各類環境違法行為。
據統計,今年前6個月,江蘇全省環保系統出動執法人員24.3萬人次,檢查企業9.7萬廠次,立案查處環境違法行為5615件、處罰金額3.4億元,同比分別上升46%、26%。運用新環保法及其配套辦法查處環境違法案件1038件,同比上升22%,其中按日計罰48件,查封扣押529件,限產停產344件,移送行政拘留117件。與公安部門合力偵辦環境汙染犯罪案件224件、抓獲犯罪嫌疑人477人,同比分別上升131%、82%。
部分典型環境違法案件
一、德納(南京)化工有限公司環境問題
2016年11月,南京市環保局對德納(南京)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秦旭東)進行現場檢查,對該公司丙二醇甲醚、二元醇醚裝置排口進行監督性監測,結果顯示丙二醇甲醚裝置排口甲醇濃度為75900mg/m3、非甲烷總烴1110mg/m3,二元醇醚裝置排口非甲烷總烴濃度為134mg/m3(分別超標398.5、8.2、0.1倍)。2017年2月27日,南京市環保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責令德納化工立即改正廢氣超標排放的環境違法行為,並處罰款60萬元。
二、江陰市華豐汙水處理有限公司環境問題
2017年1月,江陰市環保局對江陰市華豐汙水處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建新)進行現場檢查,對總排口進行監督性監測,結果顯示氨氮濃度為12mg/L(超標1.4倍)、總磷1.93mg/L(超標2.9倍)。1月23日,江陰市環保局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令其立即停止違法排汙行為,並處罰款6.32萬元。2月13日,江陰市環保局後督查時,華豐汙水廠總排口COD、總磷濃度仍超標(分別超標0.4倍、0.9倍)。江陰市環保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對華豐汙水廠拒不改正廢水超標排放的環境違法行為實施按日連續處罰,共處罰款132.81萬元。
三、蘇州道蒙恩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環境問題
2017年3月,省環保廳對蘇州道蒙恩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石福明)現場檢查時,發現該公司廢水治理設施運行不正常、排放口廢水中pH11.1(超出6~9的范圍)、COD濃度為150mg/L(超標0.5倍),雨水管道內混入生產廢水並直接排放至外環境,電鍍汙泥等危險廢物露天堆放等環境違法行為。4月5日,吳江區環保局對道蒙恩科技下達責令停產整治決定。5月16日,吳江區環保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該公司立即改正上述環境違法行為,並處罰款54.97萬元。
四、江蘇億洲再生資源科技有限公司環境問題
2017年4月,灌南縣環保局對江蘇億洲再生資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炳芳)現場檢查時,發現該公司廢氣治理設施運行不正常。4月12日,灌南縣環保局下達責令停產整改通知,責令億洲科技立即停產整治,改正上述環境違法行為。5月3日,灌南縣環保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對億洲科技廢氣治理設施運行不正常的環境違法行為處以罰款100萬元。
五、鹽城恒盛化工有限公司
2017年2月,濱海縣環保局對鹽城恒盛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勇)現場檢查時,發現該公司擅自設置超越管道,廢水治理設施不正常運行,涉嫌廢水稀釋排放,部分危險廢物貯存場所無“三防”措施。3月3日,濱海縣環保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責令恒盛化工立即改正上述環境違法行為,共處罰款60.05萬元;同時,將恒盛化工涉嫌以規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汙染物的案件移送至濱海縣公安機關。
六、靖江市天邦玻管有限公司環境問題
2017年3月,泰州市環保局對靖江市天邦玻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孫紅燁)現場檢查時,發現該公司窯爐配套的廢氣汙染治理設施運行不正常,經采樣監測,該窯爐排放廢氣中鉛塵濃度為1.48mg/m3(超標1.1倍)。6月9日,泰州市環保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對天邦玻管大氣汙染防治設施運行不正常、廢氣超標排放的環境違法行為共處罰款50萬元。
七、江蘇友富薄板科技有限公司環境問題
2017年4月,宿遷市環保局對江蘇友富薄板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塗金連)現場檢查時,發現該公司未經竣工環保驗收擅自投產,危險廢物貯存場所無“三防”措施。5月24日,宿遷市環保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責令友富薄板立即改正上述環境違法行為,並共處罰款8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