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网讯】8月24日,黑龙江省召开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情况新闻发布会。进一步通报近期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开展情况,与省委制定《关于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办法》的主要内容。
近一时期,黑龙江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的工作部署和省委的工作安排,严查扶贫领域违纪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纪律保障。据了解,仅7月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扶贫领域案件67件、环比上升15.5%,查处违纪干部101人、环比上升62.9%,对9名履行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了严肃问责,其中省管干部4名,集中通报了12起典型案件,有效释放出对脱贫攻坚工作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据悉,黑龙江省委于8月16日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了《关于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办法》,充分体现了贯彻中央要求的高度政治责任感,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提供了遵循。分别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担当起助力脱贫攻坚的政治指责。7月3日,中央纪委专门召开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明确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把握纪委的职责定位,敢于担当,加强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到2020年所有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同全国人民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深挖问题线索,让扶贫领域的腐败行为无处遁形。各地集中开展扶贫领域问题信访举报专项受理活动,在各类主流媒体上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和举报网站,鼓励广大群众监督举报。7月初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扶贫项目建设失职、贫困户认定不准确、违反程序申报贫困户等方面的问题线索198件。同时采取市县巡查、大数据分析等方法,发现问题线索。
三,坚决从严查处,斩断向扶贫资金“东奶酪”的“黑手”。全省逐级建立了问题线索快速处置、督办督查机制,对发现问题线索逐一筛选甄别、分类处置,对重复举报、联名信、集体访和突发异常情况实行提级办理,对重点案件实行台帐式管理,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持续放大震慑效应。
四,综合梳理分析,开列出推动标本兼治的“综合药方”近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梳理排查近年来查办的典型案例,利用大数据分析问题线索来源、发案部门单位、涉案人员违纪行为,着重发现村干部分配扶贫资金偏亲向友、贪污侵占,乡镇干部弄虚作假、挤占挪用,县级干部把关不严、推进扶贫项目建设不力、失职渎职,上级扶贫部门干部利用扶贫项目立项和扶贫资金拨付职权收受贿赂、礼金等违纪路径,进一步摸准了穴位、抓住了要害。
五,提供制度遵循,制定出台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办法。省委于8月16日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关于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办法》,由省委办公厅印发执行。切实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监督执纪问责,严厉打击扶贫领域腐败行为,充分表明了黑龙江省委对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鲜明态度和坚定信心,同时也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提供了“尚方宝剑”,对保证脱贫攻坚效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黑龙江省纪委副书记李力表示,下一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中央纪委和省委的要求部署,继续将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往深里抓、往实里做,以铁的纪律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袁金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