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山東濰坊7月28日電(記者吳書光)正在進行的第十一屆濰坊杯期間,青少年足球運動員法律保護國際研討會暨第三屆足球法國際研討會在這裏舉行,中外專家圍繞青訓體系、培訓補償與聯合機制補償、青少年足球運動員保護等進行了深入探討,並對中國足球發展提出了建議。
·選擇最符合國情的青訓體系
青訓體系是整個青少年足球發展中至關重要的一環。在歐足聯歐亞事務部主任艾利克斯看來,歐洲在現代足球曆史文化上具有優勢,中國足球起步晚,但可以化劣勢為優勢,避免犯歐洲以往犯過的錯誤,並吸收各家之長,找到最理想的青訓體系。
歐洲各國和地區有著不同的青訓體系,但殊途同歸,德國、法國還有西班牙等均培養出了非常優秀的運動員和球隊。“這絕非巧合!”艾利克斯認為,正是因為他們有最好的體系,才培養出最好的教練、最好的裁判和最好的技術指導。優秀球員源自優秀的青訓體系,源於他們的足球文化。
艾利克斯以法國為例說,法國選擇的體系是政府主導,“法國足球發展的背後是政府強有力的參與”。
1968年歐錦賽,法國隊止步四分之一決賽,政府遂決定采取措施。五年後,法國建立國家足球中心和青訓體系,向青少年傾斜。這一策略慢慢見效。1984年,法國奪得第一個歐錦賽冠軍;1998年,又奪得首個世界杯冠軍。
“法國30年前做的決定,二三十年後才看到成效,說明這是一個長期工程。”艾利克斯說,中國可以嘗試把政府主導的方法應用到足球發展上,但要認識到實現夢想的過程可能非常漫長。
在德國,青訓體系則是由足協與俱樂部密切合作發展起來的。2000年歐錦賽失意後,德國足球界認識到,青少年才是未來,要狠抓青訓。足協因此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包括要求各級俱樂部建立青訓中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