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8日14時,《黑龍江省信訪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解讀提綱新聞發布會在黑龍江省政府新聞發布廳舉行,詳解《細則》出台的背景、主要內容及主要特點。
據了解,今年8月1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聯合印發了《黑龍江省信訪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這是黑龍江省貫徹落實中央關於信訪工作決策部署的重大舉措,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的具體體現,是進一步落實信訪工作責任的重要抓手,對於全面深化信訪工作制度改革和法治化建設,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信訪問題發生,推動信訪問題依法及時就地解決,維護群眾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將有著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該《細則》的出台,是中央對加強問責提出了更高要求的具體體現。2016年7月8日,《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正式實施,黨內問責工作更加精細化、系統化和法治化。2016年10月8日,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出台了《信訪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強調信訪工作作為黨和政府的一項重要工作,也需要樹立失責必問、問責必嚴的鮮明導向,著力構建有權必有責、權責相一致,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的信訪工作責任體系。新一屆省委對信訪工作的重大部署。6月2日,在省委十二屆6次常委會議上,黑龍江省委書記張慶偉同志要求省信訪局會同省紀委、省委辦公廳、省委組織部等有關部門,抓緊研究制定我省具體的信訪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以責任落實推動工作落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現實需要。信訪問題成因千差萬別,矛盾錯綜複雜,從實際情況看,很多信訪問題是由於決策不當、違法行政或違反群眾工作紀律、損害群眾利益、傷害群眾感情造成的。
黑龍江省《細則》主要依據中辦國辦《實施辦法》制定,在體例上基本保持一致,在具體措施上進行細化、實化。共計5章24條。第1章 為總則,共3條,分別為《細則》制定的目的依據、適用范圍、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第二章為責任內容,共8條,分別規定各級黨政機關領導班子及其領導幹部責任、黨政機關工作部門責任、屬地單位責任、信訪部門責任、政法機關責任、黨政機關工作人員責任。第三章為督查考核,共3條,對信訪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專項督查、年度述職、目標管理考核、考核結果運用等作出規定,同時明確在幹部考察、綜治考評、法職人員任免等方面,應征求信訪部門的意見。第四章為責任追究,共8條,規定了信訪工作責任追究的情形和方式。第五章為附則,共2條,明確了《細則》解釋機關和施行日期。
該《細則》在全面貫徹中辦國辦《實施辦法》的基礎上,立足黑龍江省實際,對責任內容和責任追究進行充實完善,對機制措施進行適度的創新,更加具有針對性、操作性、實用性。信訪工作主體更加明確。《細則》適用主體更加廣泛明確。責任內容更加明晰。首次對信訪工作各責任主體的責任內容進行明確規定,解決工作實踐中理解不一、難以界定和把握不准的問題。督查考核機制更加完善。對信訪工作督查的主體、內容、頻率和程序作出具體規定,要求各級黨政機關每年至少就信訪工作責任落實情況組織開展1次專項督查,並對督查情況進行通報。責任追究情形更加細化。(袁金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