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经信委获悉,我市“互联网+”发展专项资金启动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进行申报。
申请专项资金扶持的单位,应在我市境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在2016年12月前注册,是以移动互联网+相关业务研发设计、软件、应用开发及服务为主的独立法人企业及机构,且产权明晰,管理规范,无不良信用记录。详细申报材料,可在市经信委官网“通知公告”栏获知,各申报企业分别向所在地经信部门申报。申报12月7日截止。
市经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我市总计安排200万元作为专项资金。(株洲晚报记者 刘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