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官网 > 海南 > 本地新闻

海南省促进总部经济发展 内外资一视同仁

2018-05-21
来源:香港商报网

  【香港商报网讯】记者吴军晖报道:日前,海南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工作意见》)和《海南省总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这意味着海南省总部经济发展迈出了实质性和关键性一步。

  这次出台的《工作意见》共八项条款,分别就发展目标、重点区域、财力保障、扶持政策、招商推介、人才政策、工作机制、政务服务提出了具体意见。回答了总部经济怎么发展、在哪发展、有何优惠、有何便利等问题。

  据介绍,海南省定的目标任务是2018年全省总部经济工作全面起步,2020年总部经济基本成形,2025年基本成势。将总部经济重点发展区域集中布局在海口市和三亚市。

  为引导总部经济集聚发展,省级财政对海口、三亚发展总部经济给予支持,其中,对新引进总部企业地方财力贡献和现有总部企业新增地方财力贡献的省级财政留成部分,按照“前三年100%、后两年50%”标准奖励海口、三亚,由两市用于发展总部经济。对符合我省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的总部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专业人才,其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享受出入境、居留、落户、社会保险、医疗保障、人才安居、入园入学、就业等方面的便利政策。

  总体来看,《工作意见》有三个特点:

  一是重视综合政策体系的构建。《工作意见》在政策手段上,通过财政扶持政策来鼓励总部企业在海南省落户、集聚和发展,将财政支持贯穿于总部经济生态圈建设的各个环节;同时注重政府服务手段的完善,通过优化人才服务和政务服务等环境的营造,以及体制机制创新,多渠道促进总部企业健康发展。

  二是重视培育总部企业梯次。对总部企业不分内资与外资、已有的与新引进的,均一视同仁、平等对待;设立了高成长型总部,建立科学的梯度扶助机制。

  三是重视总部经济整体布局。为把总部经济工作做得更加扎实,在推进过程中,初期起步阶段重点布局在海口市、三亚市,形成集聚效应后,再按照自贸区(港)发展步伐逐步辐射到其他市县。

[责任编辑:仇佩姿 ]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