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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于7月1日施行

2018-06-22
来源:香港商報網

  【香港商报网讯】记者郭一报道:记者近日了解到,《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18年7月1日起施行。届时,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城市精细化管理、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治理等重点工作,以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治理,不文明养犬、随地吐痰、便溺等陋习整治,公共场所禁烟执法和等候服务排队特别是文明排队乘车习惯养成等为重点,持续开展四项集中治理行动。

  据介绍,《条例》立法工作是2017年8月4日经郑州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启动的。立法工作由郑州市人大法工委领导,郑州市文明办、郑州市法制办,会同郑州市城管局、郑州市公安局、郑州市交警支队等部门共同起草,经多次专题调研、反复征求意见,2017年12月21日,《条例》经郑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3月31日批准公布,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条例》共五章50条,分别为总则、规范与倡导、实施与保障、法律责任以及附则。这是河南省第一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专门性地方法规,《条例》的实施将为郑州市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条例》宣传贯彻实施工作总的原则是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奖惩结合、系统推进,整体思路是统筹协调、分步推进、重点突破、长效常态,具体而言就是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公共文明素养提升行动、城市精细化管理、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等工作融合推进。持续开展公共文明基本知识普及教育活动,进一步深化公共文明宣传教育,坚持向家庭、社区、企业、农村等基层延伸,实现文明到心。以钉钉子精神,稳步抓好突出问题治理,每年确定4至5个重点治理项目开展集中治理,以点带面,不断补齐工作短板。

  据悉,《条例》明确规定,随地吐痰、便溺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警告并责令当场清理,拒不清理的,处以五十元罚款。根据《条例》责任分工,郑州市城管局主要负责市民不文明生活方面行为的劝阻、引导和处罚,重点包含不文明养犬、随地吐痰、便溺、乱发小广告等的重点整治。郑州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在《条例》贯彻落实中,他们将加快制定出台养犬、生活噪音、随地吐痰、便溺等不文明行为查处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执法办法。目前,城管部门已劝阻随地吐痰、便溺等行为52人次,查处不文明养犬行为人110余人次。而到7月份《条例》正式实施后,将加强执法巡查,街道办事处履行主体责任,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积极配合,围绕重点路段、重点部位,特别是加强车站、客运站、机场、商场、市场、学校、医院等人流量密集区域不文明行为的巡查整治。每天不定时、不定次的对网格片区开展动态巡查。

  记者了解到,《条例》明确,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时停车让行;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马路应当避让;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先行。据悉,违反该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处200元罚款。

  对于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进入机动车道骑行等乱象,也将严格约束。根据《条例》规定,驾驶非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人行横道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指示灯,礼让行人,若违反该规定,将处以五十元罚款;并且,等待交通信号指示时,非机动车应当在停止线外。若越过停止线的,将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将处以二十元罚款。《条例》还明确,驾驶非机动车不得进入城市快速路,高架路、立交桥等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的道路。

  据悉,《条例》还明确,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不得跨越道路隔离设施;不得在车行道内停留、嬉闹;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并且,不得在行车道内兜售发送物品。据悉,若违反上述规定,将处以五十元罚款。

  “目前我们正在全市开展非机动车及行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郑州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郑州市交警部门将重点整治非机动车(含电动自行车)闯信号、停车越线、行驶机动车道、闯禁行上高架桥、骑车带人、逆向行驶、拦头猛拐、抢道行驶、乱停乱放。行人闯信号、不走人行道、横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线、有人行天桥的不走人行天桥、斜穿道路、翻越护拦等交通违法行为。据介绍,根据部署,郑州市交警各大队将对辖区内重点交通路口、重点路段、各高架桥和快速路、省市党政机关周边、各大车站周边、各大商圈和医院周边等区域,加大执法力度,对停车越线,闯信号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予以处罚。“同时,重点在主干道上进行巡逻宣传扩大管控面,并及时将民警执法滞留的非机动车辆清运到大队停车场妥善保管。”郑州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交警部门将加强对非机动车及行人交通违法的管理及教育,采取“三教育一采集”的教处一体化模式,即:体验式站岗的感受教育、学习交通法规的法律教育、书写守法承诺的自我教育和采集交通违法者的详细信息并记录在案。通过“三教育一采集”将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者接受处罚、学习交法、守法承诺、行为教育等教育和处罚融为一体,一方面加深交通违法者的印象,另一方面起到教育示范作用。

  郑州市交警支队上述负责人表示,机动车斑马线礼让行人将区分不同情况来分析。一是在有信号灯控制的交通路口,由于机动车、行人的行止都由交通信号灯分别分配了通行时间,所以机动车、行人只要按灯行止就可以了,机动车在有信号灯控制路口不需要特别礼让行人。二是在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路段,机动车和行人的通行容易出现交叉、抢行,这时机动车一方必须礼让行人一方。机动车发现行人通过斑马线,需减速或停车,待行人安全通过后,再驶过斑马线。

  同时,郑州交警部门还将对非机动车道、人行横道信号灯和标志标线进行全面排查整改,重点解决商业区、居民区、学校等交通集聚点附近交通信号灯设置不科学、不合理问题。在未设置信号灯的斑马线前,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交警部门将增设更加醒目的“礼让行人”、“监控拍摄”等提示标志,视情增设斑马线夜间发光警示设施,向驾驶人传输礼让行人、文明行车的提示信息,督促形成良好驾驶习惯。

  记者了解到,郑州交警部门将加大科技投入,实现全天候严管严控,推进在重点路段、路口建设一批机动车违法通行人行横道自动抓拍系统,提升查处效能,扩大震慑作用。

[责任编辑:朱剑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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