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网讯】记者王利萍报道:26日,山西省科技厅厅长谢红在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新修订《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旨在充分调动全社会支持科技创新的积极性,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在奖金标准方面,科技杰出贡献奖数量由不超过2项提高至不超过5项,每项奖金由80万元提高至300万元。
科学技术奖励的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大,在科技创新事业中起着“风向标”作用。新修订的《奖励办法》共5章35条,主要包含总则,省科学技术奖的授予条件,省科学技术奖的提名、评审和授予,罚则,附则等内容。与2004年印发的相比,主要从奖励导向、奖励条件、奖项设置、评审机制、奖金标准、诚信建设等17个方面做了较大幅度修改。
发布会上,山西省科技厅厅长谢红对《奖励办法》的突出亮点及主要内容进行解读和说明。新的《奖励办法》重点强化了“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政策导向,在山西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中增加了颠覆性技术创新内容,授予在科技创新中做出颠覆性重大创新创造的个人和组织。在山西省科技进步奖中增设管理创新类奖项,奖励在政府管理、科技管理、社会管理等领域创新模式、机制、制度的个人和组织。增设企业技术创新奖,确立企业作为技术创新主体的作用,充分调动企业科技创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对研发投入力度大、取得重大科技成果并产生显著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的企业予以表彰。
针对山西省科技基础相对薄弱,科技人才相对匮乏的实际,新的《奖励办法》将奖励对象由“公民”扩展为“个人”,为山西科技创新做出重大贡献的非中国籍专家也可获奖。将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改革为科学技术合作奖,授奖范围由外国人或外国组织扩大为省内外、境内外个人或组织,授奖数量由不超过2项提高至不超过10项,并由2年评审1次调整为1年评审1次,并增设授奖等级和奖金,进一步鼓励山西科研人员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为山西构建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高地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自2004年以来,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共授奖2459项,按照奖励等级分类,杰出贡献奖2名,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项目数分别为155项、1151项、1151项;按照奖励类别分类,杰出贡献奖2名、自然科学奖287项、技术发明奖88项、科技进步奖2082项。